訴訟他人為生的梅妮
六個月後,法官根據伊琳娜身心健康明顯改善的情況,顧及傑森和梅妮的複雜案情和特殊情況,又把禁止令往後延期了六個月。假話也說了,也去法院出庭了,梅妮節節敗退下來,這可激怒了她。
有一天,一陣砰砰的敲門聲打亂了傑森一家安靜快樂的生活。一群警察來到了他的家,說是孩子的母親向警察局求救,她報案申請一個對伊琳娜的緊急保護令。在申請中陳述說傑森性騷擾伊琳娜,說他每天接伊琳娜放學回家擁抱女兒時,有超出父女關係的動作,有時還和伊琳娜睡在同一張床上,對自己的女兒長期猥褻和強暴。
在保護兒童權利高於一切的美國,警察不得不又設立了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兒童保護中心出動了大量的社工協助檢察官調查這起父親強暴女兒的案件。經過多方幾周的調查,他們約談了傑森,又多次約談了伊琳娜和她學校的同學、老師和鄰居,最後結論是報案完全不符合事實,警察關閉了此案。
一場虛驚使傑森得了恐慌症,他常常在噩夢中驚醒。誰知一波未平,一波再起,傑森又收到梅妮向法院申請的一個臨時緊急令,強烈要求伊琳娜立刻回來和她同住。理由是她向法院爆料伊琳娜並不是傑森的親骨肉。於是,剛剛平靜下來的報警案風波後,又來一場雪上加霜的恐慌。
這次出庭時,傲慢的梅妮滿懷信心來到法庭,可沒料到法官在任何一方開口之前,就宣布了我方勝出。加州家事法規定,無論孩子是誰的種,只要孩子出生在婚姻中,夫婦倆就是孩子的法定父母。梅妮對這不到一分鐘的判決恨得牙癢癢的,這一招又沒得逞。此刻的梅妮已經接近歇斯底里了。她惱羞成怒,完全失控地大聲吼叫,非要把傑森搞臭,讓他不得好死。
梅妮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她接著就瘋狂的一口氣申請了二十幾個申訴案,狀告所有和此案相關的人。她首先告我們律所,說我們偽造證件,欺騙法院。還說我們從語言上虐待她,攻擊她,每次和我們談協議都被我們侮辱;她又告調解員艾米辦事不公,一定是和傑森有染,有意製造她們母女分離;她還告法官判案偏差和種族歧視等,她在法律面前肆無忌憚地無理取鬧。
結果她的每一項上訴都被駁回,法官判她立刻去接受心理治療,她振振有辭地說她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看不了心理醫師,並建議法院判傑森出錢讓她去看心理醫師。就在她暗暗自滿,憑自己三寸不爛之舌到處鑽空子讓法官難堪的同時,法官對這個好吃懶做、遊手好閒卻還自以為是的女人已經徹底看透。於是法官通知大家,他決定直接用公審來判決孩子的監護權,最後定奪到底是跟誰住才對伊琳娜的身心健康最有利。這接連三天的公審,將會決定伊琳娜接下去的八年甚至一輩子的幸福和健康。
這場大戰已不是我們大家的日常工作了,而是一場解救一個十歲兒童的大戰,這是一場正氣與邪惡的較量。梅妮是在向社會道德底線挑戰,這是我們這群法律工作者捍衛公平正義的使命。此刻,我們已經不再在乎你我的案子,不分上班下班,無論周間周末,大家捲起了袖子,為真理向邪惡宣戰。我們要用我們的良知來奮力保護這個十歲的女孩,大家凝成一股勁,不達勝利誓不罷休。
我們把詳盡確鑿的證據呈現給法庭,我們有充分的事實公布於社會,我們又有十足的底氣告訴大眾善與惡的區別;我們把事實一樁樁地清清楚楚地擺在公審廳,我們的證人席上坐滿了老師、同學、家長和支持者。
我們從伊琳娜學校老師那裡,收集到她近幾年的成績單和評語,從心理醫師和家庭醫師找來她的健康成長證明,還有教會牧師那裡拿到伊琳娜在教會和當義工的表現,我們向法庭提供了我們收集的全部事實,證明了這個十歲的孩子只有在善良的父親照顧下,才能正常生活與健康成長。
萬事俱備,開庭那天,梅妮高調地帶上了她的全部七名大嘴巴成員。她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任何證人,全憑自己的信口雌黃。他們憑著一時口舌之快,驕傲地在法庭上誣陷羞辱傑森,咆哮謾罵我們,諷刺嘲笑法庭。他們還自以為是大聲譴責陪審團成員。她藐視法律,出口傷人,狂妄地坐在被告席上發出魔鬼般的笑聲。
三天的公審終於結束了,事實勝於雄辯,最後在陪審團成員全票一致的評判下,梅妮輸了,正是她的伶牙俐齒,她的傲慢無禮,她的咄咄逼人,讓她輸得一敗塗地。法官不但判傑森擁有伊琳娜百分之百的撫養權,同時判梅妮立刻去找工作,去看心理醫師。如果她真愛自己的女兒,就必須帶著八個月看心理醫師的證明,才能在付款給專業監護人的監視下,得到一周一小時探望伊琳娜的機會。
案子終於結束了,可是梅妮會就此敗下陣來嗎?梅妮真愛自己的女兒嗎?她會聽從法院的建議去看心裡醫師,然後拿著看心理醫師的證明去付款探望自己的女兒嗎?答案是「完全沒有」。從此她再也沒有提出要求探視伊琳娜,她更不會去看心理醫師,驕傲的她怎麼會承認自己有病,更不會覺得自己有錯。她在乎的是透過伊琳娜獲得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金錢。她還是像往常那樣,忙忙碌碌地出入法院,以到處訴訟別人為生,以作弄他人為樂,以自作聰明為傲。
如今社會上到處都有這樣一批人,他們是叮在美國法律上的一群螞蝗。他們從來不願腳踏實地工作來養活自己,更不願靠自己的力量對社會做出點貢獻。他們只知道到處找事鑽空子,以吸他人的血為生,他們傲慢無禮屢屢挑戰法律,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或他人之上。我們要大聲地對這種人發出吶喊:「醒醒吧!你們的強盜邏輯在這個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中,一定落個玩火自焚,公正正義的巨輪一定會把你們碾成碎屑。」(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