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查貪腐 亞當斯疑違反本地利益衝突法
盡管貪腐案已撤銷,但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仍無法高枕無憂。市府反貪監察機構目前仍在調查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針對其與聯邦起訴相關、可能違反本地法律的行為展開審查,並已獲准取得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曾用於起訴他的相關證據。
此項調查由市調查局(Department of Investigation, DOI)負責,訊息來自曼哈頓聯邦法官何戴爾(Dale Ho)3日深夜發布的一份命令。何戴爾曾主持亞當斯的聯邦貪腐案件。
何戴爾在4月曾寫道,撤案條件「帶有交易意味」,但仍被迫「有偏見地」(with prejudice)批准,禁止聯邦政府再次就同一指控起訴亞當斯。然而,「有偏見」僅限制聯邦層級,不影響地方調查及執法;何戴爾3日的命令也證實,市調查局對亞當斯的土耳其案相關行為仍未結束調查。
根據媒體「The City」最先報導的命令內容,市調查局正在調查亞當斯是否因聯邦案件涉及「可能違反紐約市利益衝突法」。文件未詳述具體調查範圍。文件指出,市調查局已獲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同意,可向亞當斯取得聯邦撤案後移交給他的一切資料。
在聯邦貪腐調查期間,其中一項爭議為:亞當斯是否在年度財務申報中未揭露從土耳其人士獲得的折扣機票與其他禮遇,而這些正是聯邦所指控的賄賂來源。財務申報須提交給市利益衝突委員會(Conflicts of Interest Board, COIB)。何戴爾的命令也提及,一旦轉介到另一機構處理,亞當斯持有的相關證據亦可移交。
市調查局無權單獨提出刑事指控,但可向地方檢察官或市利益衝突委員會轉介案件,進行刑事或行政處分。利益衝突委員會執行主任米勒(Carolyn Miller)拒絕透露是否已收到轉介,僅表示「依市憲章規定,市調查局是否轉介案件屬於保密事項」。曼哈頓地檢白艾榮(Alvin Bragg)的辦公室同樣拒絕評論。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