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法上路…聯邦與加州不同步 世界日報理財講座教省稅
近期聯邦與加州稅法出現多項重大變動,尤其在折舊規定、扣除額與所得門檻方面差異擴大。會計師張青將於2月21日在世界日報舉辦的「2026理財稅務講座」中,深入解析新稅法下,家庭與企業的節稅策略。他提醒,若未及早規畫,納稅人可能面臨「看得到抵扣好處但用不到」的情況,原本期待的退稅金額恐與實際結果恐有較大落差。
張青指出,聯邦與加州在多項稅務政策上並未同步,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加州未全面跟進聯邦的加速折舊與獎勵折舊(bonus depreciation)制度。以Section 179為例,聯邦今年對家具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抵扣額最高可達250萬美元,但加州上限僅2萬5000美元,如果納稅年度內投入使用的合格資產總成本超過20萬美元,該上限將開始以(dollar-for-dollar)方式逐步遞減。這一數額明顯低於2025年聯邦250萬美元的上限。
他舉例表示,若企業主2025年1月19日後投入500萬美元購置設備並開始使用,在聯邦層面可全數列為可扣除支出,大幅降低應稅所得;但在加州申報時,卻仍須負擔可觀州稅。加州最高所得稅率達13.3%;若為受薪族,還可能涉及州傷殘保險稅額外再增加1.3%(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整體稅負壓力不可小覷。
張青也提醒,新稅法雖增加不少抵稅優惠,但多數附帶嚴格的收入限制與適用條件。例如小費與加班費相關優惠在聯邦層面有一定收入門檻要求,部分扣除額在單身與夫妻合併申報之間也有不同規定,若單身收入落在15萬至40萬美元、或夫妻收入在30萬至55萬美元之間,相關抵扣可能逐步被取消;且加州未同步上述抵稅優惠。
此外,汽車貸款利息扣除同樣設有限制,必須透過合格貸款機構購買新車,向家人借款不適用;每份報稅表最高扣除上限為1萬美元,無論當年購買幾部車。
在高齡族群方面,若年收入超過7萬5000美元(單身)或15萬美元(夫妻),個人額外6000美元的優惠將逐步取消。至於州與地方稅(SALT)扣除,聯邦設有上限規範,但加州規定不同,納稅人必須分別計算,避免誤判。另外因爲聯邦和加州標準抵扣額有顯著差別,房屋貸款利息抵扣限制不同,納稅人也要比較是否聯邦使用標準抵扣,加州使用逐項扣除是否更划算。
談及企業規劃,張青指出,S Corp. LLC架構雖可以穿透或具彈性,但仍須評估商業虧損限制及所得門檻影響。即使聯邦允許100%獎勵折舊,若因basis或虧損限制導致無法實際抵減,節稅效果仍可能大打折扣。
張青表示,上述種種差異與限制,都是今年報稅規劃的關鍵重點。他將在講座中進一步說明細節與案例分析,協助民眾在新稅法架構下,真正把扣除與優惠轉化為實際節稅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