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從森林看到湖泊 造訪紐約州小鎮漫遊雪國風光

又是他 黃仁勳繼時代雜誌後 再登金融時報年度風雲人物

香港廉政公署再拘捕4男、通緝1男 涉網煽不投票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7日進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廉政公署再拘捕4名男子及通緝1名男子,他們涉在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企圖破壞選舉,涉嫌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這是署在本屆立法會選舉期間一個月內採取的第三次行動,累計已拘捕11人及通緝3人。

文匯報報導,7日被捕的4名男子,年齡介乎33歲至41歲,廉署會依法及按既定程序作出跟進,並會在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至於被通緝男子王浩天(24歲),已於7月離港。控罪指他涉嫌於6日藉公開活動,即在一個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不投票。

根據資料,廉署已就本屆立法會選舉,以就涉嫌干犯《選舉條例》先後拘捕11人,包括於上月14日拘捕的兩男1女(55歲至66歲),以及在本月4日拘捕4名男子(37歲至62歲),當中首先被捕的3名男女已於上月20日被落案起訴,並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告他們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10月24日至11月14日分別在一個名為「Vincent Lam」及「Bonney Ma」的Facebook帳戶轉載一則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3人分案處理獲准保釋至明年1月15日再訊。

此外,廉署於上月20日同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兩名發布原始帖文,已離港的姜嘉偉(34歲、綽號「姜牧師」)及湯偉雄(44歲),當中姜嘉偉另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及被列為「指明潛逃者」。兩人各面對兩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

控罪指,兩人涉嫌於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各自在其社交媒體專頁,展示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

投票 香港

上一則

德外長8日訪中將晤王毅 料談稀土、俄烏、台海

下一則

港府贈投票「心意謝卡」 網路熱賣 每張叫價6.4美元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