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國安警調查內容 香港前民陣副召集人王岸然被捕
香港警方國安處昨首次以維護國安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拘捕1名71歲本地男子,該男子同時涉嫌違反國安條例第24條「煽動意圖」。據了解,被捕人是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
綜合文匯報、明報報導,他被指非法披露與國安處人員會面內容,可能令與案有關者收到消息,達「通風報信」的效果。被捕人亦涉嫌在網上發布多條煽動他人仇恨中央政府、港府及司法機構的影片,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發現王岸然在社交平台上非法披露與國安處人員會面內容,而警員在向其作出調查前,已經鄭重作出提醒在維護國安條例下第88條「不得妨礙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要求,他明顯地已經有意地干犯有關罪行,而有關的非法披露,已經收到向其他可能與案件有關人等作出通風報信的效果。警方遂於6日首次引用維護國安條例第88條將其拘捕。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今次是首次引用有關條例作出拘捕行動,李解釋,條例主要禁止兩類行為,包括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危害調查而作出的披露,即本案情況;條例亦禁止在沒合理辯解下,揑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調查資料。李說,88條屬嚴重罪行,1經定罪可判監7年,並強調該條例非國安條例獨有,亦不覺得今次情況獨特。
李桂華指出,上述第88條的安排,對一些隱密性罪行的調查作用巨大。至於警方早前的調查則發現,該名被捕疑犯在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在社交平台上發放許多有煽動意圖的資料,包括煽動市民對港府及中央政府的仇恨,例如抹黑中央政府及港府是所謂的火災始作俑者;又污衊中央政府對香港災情的支援是「做戲」云云。
在大埔火災發生後第二天,警方已發現許多假消息,例如指關愛隊報警指有自發人員進行非法集結,又或者警方出動大批人員及裝甲車「鎮壓」災民或義工云云,又訛稱消防員裝備不足及有些操普通話的人士偷取賑災物品等。李桂華指,有關情況似曾相識,目的只是製造仇恨,挑撥兩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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