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前副教授殺妻案重審 終身監禁改判囚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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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前副教授張祺忠,於2018年在港大宿舍內勒死妻子及移屍辦公室,原被裁定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他上訴成功後,高等法院4日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誤殺罪成,判其監禁7年4個月。庭上透露,張已被還押7年2個月,若計及他在獄中行為良好,有望在今年內獲釋。
文匯報報導,現年61歲的被告張祺忠,被控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大學偉倫堂某室謀殺53歲女子陳慧文,及於2018年8月17日至8月28日阻止陳的屍體合法埋葬。張在庭上否認謀殺罪,但基於「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
法官張慧玲判刑表示,被告案發時患抑鬱症、事件與被告本性不符,即使被告事後試圖匿藏妻子屍體,仍須考慮他案發時的精神狀況,遂以11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首次審訊時,已打算承認誤殺罪,予以全數三分之一認罪扣減,判監7年4個月,與他早前承認的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28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報導指出,張祺忠的妻子陳慧文於案發前數日曾因廁所問題與子女爭執,同日傍晚,陳因廁所清潔問題與女兒爭執,張當時在場卻不發一言及離家,至深夜11時多才返家,進入睡房後勒死事主。3天後,張和女兒報警指陳失蹤,張向警員謊稱8月17日早上在宿舍閉路電視出現的孭藍色背囊女子是陳。
兩天後,張把裝有陳屍體的木箱運送到自己辦公室,3天後警方發現涉事木箱,找到裝有其妻屍體的行李箱。死者頸上纏有電線,報告指死因為頸部遭受壓力。
報導說,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政龍稱,與其他涉及毒品等案件不同,張並非因為個人原因或壞行為而出現心理問題,他關懷妻子及家庭,因為精神狀況才出現本案的反常行為,又指張獲子女、親友、同事撰寫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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