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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趙震雄犯罪史 韓媒Dispatch挨告「損害少年改過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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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震雄。(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王聰賢攝影)
趙震雄。(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王聰賢攝影)

南韓演員趙震雄日前被媒體爆出過往少年犯的背景,因此宣布退出演藝圈;一名律師今天表示已對率先報導的韓媒Dispatch提告,指控這則報導違反少年法,損害少年犯改過自新的機會。

韓聯社報導,法律事務所Hoin代表律師金敬浩7日已對最初報導趙震雄少年犯史的2名Dispatch記者提告,指控其違反南韓少年法第70條(禁止查詢、回應)。

金敬浩說明,少年法第70條嚴格禁止相關單位回應關於少年事件的查詢,但現在在網路上流傳的資料,很難讓人不懷疑是從法院內部流出,「記者或公務員透過內部相關人士取得被禁止的情報,這不叫採訪,而是打破法律保護網的犯罪行為」。

趙震雄日前被爆出少年時期涉及強盜、性侵等罪嫌,之後經紀公司Saram娛樂承認他「未成年時期有過錯誤的行為」,部分承認了報導內容,趙震雄也在6日宣布停止所有演藝活動。

但也有不少人為趙震雄發聲,認為少年法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讓不慎犯錯的未成年人改過自新。金敬浩也在個人社群網站上表示,社會好不容易決定給少年犯「重新開始的機會」,但相關資訊外流,可能成為終結一個人「社會性生命」的凶器。

金敬浩說,少年法並非用來掩蓋犯罪,而是為了幫助少年犯可以不帶烙印地回歸社會的社會協議;他也質疑:「挖掘30年前一個高中生的錯誤,真的是2025年的大眾所需要的知情權嗎?」

Dispatch則透過今天對趙震雄的後續報導回應了相關批評,一篇以「沒有犯罪能被遺忘」的焦點新聞中指出,給予少年犯機會並沒有錯,但趙震雄在少年時期犯下重罪後,有許多「第二次機會」,他很普通地上了大學、進入劇團,但卻仍犯下罪行,包括毆打劇團成員、酒駕等。

報導指出,許多藝人因為未經證實或難以證實的校園暴力指控停止演藝活動,酒駕亦如是,若趙震雄在2007年在電影界出道後酒駕的行為當時就被曝光,「他還會有機會演出正義的刑警嗎」?

報導也提到許多藝人因為在休息室抽菸、開球投得過猛、在選舉日穿著特定顏色服裝等等原因遭到大眾批評,要不要再給他們、給趙震雄機會,「是大眾要做的選擇」,「趙震雄沒有理由得到特殊待遇」。

南韓 社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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