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手足特留分存廢 明年啟動修法 遺囑效力成爭執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進行「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專題報告,法務部表示,將在明年初推動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獲司法院及朝野立委一致支持,未來法務部將重點參考日本繼承貢獻制度,預計明年初啟動修法程序。
現行規定,配偶與兄弟姊妹應繼分各為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三分之一,隨社會高齡少子化,單身者比率增加,愈來愈多民眾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呼籲刪除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遺囑自由,原因是社會時代變遷下,成年手足多已經濟獨立,卻僅因血緣而獲得財產分配權,引發爭端。
日本有鑒於高齡化社會及國民家庭觀念變遷,2018年7月通過以生存配偶的生活照顧等觀點出發的繼承法修正案,其中包括高齡生存配偶居住權利保護、特留分侵害額請求權行使所發生權利改為金錢債權,以及非繼承人但對於被繼承人照護有貢獻者設有特別貢獻制度等。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指出,特留分制度原目的在於調和財產處分自由、遺囑自由及法定繼承人利益保護,但該制度自1930年制定至今,社會、家庭觀念和結構均已有顯著變遷,因此適用範圍自應重新審視,司法院基本上支持修法。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針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法務部已於今年4月委請學者進行民法繼承編檢討修正研究,研究成果報告預計於今年12月底前提出,當中將大量蒐集日本繼承貢獻制度資料。
由於手足特留分與每位民眾切身相關,昨天朝野立委均表關心。立委吳宗憲藉由過去擔任檢察官經驗,指出特留分常造成家庭仇恨,讓幾十年未聯絡的旁系血親在被繼承人死後跳出來爭產,又如一對頂客族先生過世後,妻子為了先生從未謀面、同父異母弟弟的特留分,只能賣掉唯一安身立命房產。
熟悉家族傳承事務的專家多認為,社會結構不同,確實有調整必要,但配套應該要仔細思考,因為若僅刪除特留分,繼承權仍在,未來家族之間的戰場將轉移到遺囑效力的爭執,距離定紛止爭仍有一段距離。
勤業眾信家族辦公室負責人王瑞鴻說,近期有客戶諮詢,夫妻兩人沒有小孩,擔心突然離世時,兄弟姊妹特留分影響到想留給太太的財產。他也認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確實可讓民眾能更自由分配身後財務。
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吳俊達則提醒,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後,因為繼承權還在,多數人為了要避免繼承權爭議,會選擇先立遺囑,這時候「新戰場」就會轉移到爭執遺囑的效力上,建議「法定遺囑方式」也應修法。
立委陳培瑜要求法務部修法應周延、全面,例如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後,祖父母的特留分是否也應一併檢視?若刪除特留分刪除,扶養義務是否也要一併修正?不能只修一條,以避免造成新的法律漏洞和確保制度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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