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午仔魚檢出致癌物還原型孔雀綠 養殖業者遭罰
台灣再現養殖海產致癌孔雀綠汙染,衛福部食藥署昨公布,協春水產股份有限公司所養殖的午仔魚被檢出0.0024 ppm的致癌風險物質「還原型孔雀綠」,已由屏東縣衛生局裁罰6萬元,這批不合格午仔魚共重780公斤,均為出口外銷,未於國內販售。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孔雀綠在魚體內代謝後形成「還原型孔雀綠」,均有致癌風險,動物實驗發現,實驗小鼠攝取大量孔雀綠,將影響肝臟功能,且甲狀腺功能也會異常,長期下來,恐增加肝癌風險。
食藥署昨公布今年1至2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抽驗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販售的692件產品,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其中一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與規定不符。禽畜產品農藥殘留總計檢驗124件,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該動物用藥殘留違規案件即為「還原型孔雀綠」,魚類在養殖過程中可能因為碰撞等原因受傷而感染,而孔雀綠具抗菌效果,多用以治療魚體皮膚感染,但依現行規定,僅能用於觀賞魚類,不得用於人類食用的水產品。至於「還原型孔雀綠」,則是孔雀綠的主要代謝產物,這次午仔魚被檢出「還原型孔雀綠」的養殖業者,為首次違規。
上一次台灣養殖魚類被檢出孔雀綠不合格案例係發生於去年2月14日,同樣在屏東縣,當地衛生局於里港鄉抽驗「鮮魚午仔魚」,檢出「還原型孔雀綠」與規定不符,來源為屏東縣賴姓養殖業者,由屏東縣政府裁處3萬元。
農業部漁業署指出,「還原型孔雀綠」依規定不得檢出,漁業署已函請屏東縣政府追溯來源養殖場,並請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核處,屏東縣政府除了予以裁處,並將該養殖場列為必檢戶。
漁業署說,屏東午仔魚產量占全國九成,已請屏東縣府將轄區內養殖午仔魚納入高風險監測魚種,加強抽樣檢驗;另將與防檢署加強用藥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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