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台12條 獎勵台藝人演出、開沙縣小吃有創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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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福建昨發布12條惠台措施,涵蓋支持台商發展、優化台胞台企辦稅服務、推進對台商貿文旅交流合作等,其中包括對重點項目的投資給予鼓勵、開設台胞台企稅費智慧辦稅平台、在台灣開沙縣小吃店會有創業補助、小三通退票險、台灣藝人赴福州演出可拿獎勵等政策。
福建省新聞辦昨日召開貫徹落實「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記者會,稱已規畫建設金門供水第二通道、馬祖供水、泉金高速等一批「重大項目」,並在福建全省六個台商投資區預留發展用地5.3萬畝,約3500公頃。
陸委會昨表示,兩岸通水及高速公路等公共建設議題,並非陸方可片面決定。而台灣方面目前無相關規畫。
陸委會並指,近期台商赴福建投資大幅減少,顯示融台措施成效欠佳。至於補助台灣人在台開沙縣小吃門店,初步看誘因很低,會注意其真正意圖及是否有違反台方相關規定。
福建對台新政策共有三方面12條。在支持台商方面,加大台資企業用地用海保障,單列1200畝用地基礎指標,用於保障全省六個台商投資區項目建設。鼓勵閩台(南靖)精密機械產業園台資企業項目建設。福建並將開設台胞台企稅費智慧辦稅平台。諮詢專線提供閩南語、普通話(國語)雙語服務。
在推進對台商貿文旅交流合作方面,台灣民眾在台灣開設沙縣小吃門市,由台灣沙縣小吃品牌管理公司統一提供服務,將給予5000元人民幣(約700美元)創業補助。對台灣業者參與經營並進行改造升級的民宿,給予一定補貼。另對經審核後在福州市舉辦的台灣藝人小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按照台灣藝人演出合約金額給予一定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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