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力量 來自程序正義
近期台灣政府宣布禁止小紅書一年,並指出TikTok若未提出具體改善,也可能面臨相同處置。台灣作為自由民主國家,人民自然會關心:政府是否能限制特定網路平台而不影響言論自由?若參考其他民主國家的經驗,可以發現關鍵並不是「能不能限制」,而是「限制的程序是否充足」、「理由是否具體」以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正是台灣現在需要釐清的問題。
美國與歐盟都曾針對中國平台採取限制措施。其理由多是聚焦於資訊安全與資料流向,而非一般性的網路管理。例如美國政府處理TikTok,並不是直接封禁,而是要求平台提出資料分離和安全改善方案。若改善不足,才會進一步討論可能的出售或禁用。這些程序都建立在法律基礎之上,且需接受司法檢驗。
歐盟則採取不同策略,以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與數位服務法要求平台提高透明度,包括演算法審查、資料儲存地點公開與完善的使用者保護。
不同國家的經驗提醒我們:民主政府可以管理平台,但須依靠完整程序與透明理由。台灣現行法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個資法、通訊傳播法等,確實可能提供政府管理高風險平台的依據,但社會仍希望程序更具體。若要讓公共討論回到制度面,至少應回答幾項重要問題。
第一,風險說明是否具體?例如資料是否會外流、演算法是否偏誤、是否存在較明確的國安疑慮。如果僅以「可能」或「疑似」作為理由,人民自然會感到不安。
第二,程序是否透明?美國或歐盟多會公布風險評估摘要,並說明與平台溝通的過程。台灣若能仿效,成立跨部會評估小組,並公布可供社會理解的報告,將有助提升政策正當性。
第三,措施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是「先改善,再限制」。若直接跳到最高強度的管制作法,容易造成社會疑慮。
第四,是否訂有復原機制?平台若改善,政府是否能在明確標準下解除禁令?美國與歐盟都重視這項原則。台灣若能提供清楚的改善路徑,企業與使用者都會感到更安心。
民主的力量不是來自行政命令,而是來自程序正義。只要程序愈清楚,社會就愈能形成共識;當制度健全,政策也能更獲信任。希望未來相關政策都能更充分說明,讓台灣在資訊安全與民主價值之間找到平衡。
(本文取自12月7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高雄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