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每年聯絡簽證中心 保住I-130
讀者問:
目前為在國內的父母交了I-130,正在審核中,但他們又猶豫要不要繼續辦移民。請問,I-130批准後的下一步之間能拖多久?如果批准了但不去理下一步,是不是屬於自動放棄?放棄有什麼後果嗎?若是多年後想重新申請移民(重新交 I-130)或去簽B-2,是否會有影響?最主要的考慮是,不確定是否能習慣移民後,有了綠卡,每年至少在美國待半年。如果I-130通過了,是否能不必來美國,一直到拿到移民簽證?
答:
1. I-130批准後 (如為父母申請),案件將轉介至NVC (國家簽證中心)。 NVC會發出郵件、信件,通知檔案號,請你支付簽證費、提交DS-260表格、上傳支援文件。如果長時間沒有回應,NVC會將案件視為未主動推進,並可能最終關閉案件 (通常需要超過一年沒有任何回應)。案件關閉後,申請人可以在一年內要求恢復 (reinstate)申請。
2. 如果收到簽證中心關閉案子的通知,在一年內不採取任何行動,則移民申請會被徹底終止,之前批准的I-130也將失效。
3. 如你父母暫時未決定是否移民,在簽證中心這個階段,需要每年和NVC聯繫,以保持移民申請有效。這個階段可以拖很久,直到他們決定移民為止。
4. 如果你父母在簽證中心這個階段不採取任何行動,導致 I-130作廢後,你若將來為他們重新遞交 I-130也是可以的。移民局不會因為先前I-130批准後沒推進就拒絕新的申請。你父母申請B-2 (旅遊)簽證,不一定會受影響,但會被重點問起是否有移民傾向。簽證官會參考他們曾經被申請I-130的歷史。但如果他們後來沒移民、不打算在這裡定居,只是來旅遊探親,說明清楚就好。在B簽證面談時,坦誠說明過去有移民申請但家人最終沒有定居的決定,可以減少疑慮。
5. 父母拿到移民後,確實不能長期離境,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放棄永久居民身分。如果他們需要長時間在國外,需要申請回美證 (Re-entry Permit)。如果他們生活無法適應,幾年後也可以主動放棄綠卡,不影響未來旅遊簽證申請。
6. I-130批准後,你父母理論上仍可以申請B簽證,但要注意,你父母成為I-130受益人後,就被認為有潛在移民傾向;若此時他們去申請B簽,簽證官會擔心他們藉B簽進入美國然後調整身分,所以成功與否取決於能否讓簽證官相信他們只是來短期探親,不是來定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