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累犯無懲罰 犯罪成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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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上街,持槍行搶,導致休班警員中彈。這樣的事件,並非源於犯罪者有多狡猾,而是因為制度選擇讓他們再次出現在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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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在本案中被捕的嫌犯,各自有超過十次逮捕紀錄,性侵、持刀、詐欺、搶劫,紀錄一再疊加,卻無礙他們自由出入城市各區。這不是漏洞,是常態。這不是意外,是政策的預期後果。每一次被釋放,每一次的「重返社會」,都是在測試制度的底線,而制度一次次用沉默回應,讓錯誤累積,直到某人中彈為止。
過去幾年,紐約市與州府推動所謂「刑事司法改革」,包括取消部分現金保釋、縮短量刑、減少羈押。這些措施原本的初衷是減輕對弱勢群體的壓力,然而實際結果是,連多次犯下重罪的人也能輕易走出法庭,彷彿他們從未造成傷害。
當警員都可能成為獵物,市民的安全還剩下什麼保障?當制度對於前科累累的人選擇再次信任,卻讓循規蹈矩的居民承擔後果,所謂的公平正義,是否早已失衡?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類事件已不再罕見,開槍不一定驚動媒體、街頭衝突也不再稀奇,當這座城市對暴力的忍耐變成習慣,對犯罪的回應變得遲鈍,「安全」將淪為一種歷史回憶。
不少人試圖以貧困、創傷或體制歧視作為解釋,說明為何有人屢犯不改,但理解原因不應等於放棄原則,社會可以討論如何幫助邊緣群體,但不能因此容忍一套讓重罪犯不斷返回街頭的制度。
長期以來,決策層對治安議題的處理始終擺盪於政治考量與輿論壓力之間,在改革與安全之間取得平衡的目標值得肯定,但現實證明,當「改革」一再無視結果、漠視民眾安全感,所謂的平衡就成了傾斜的妥協。最終失去的,不只是受害者的信任,而是城市對公義的最低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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