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對抗疫政策不滿 不符合政治庇護條件
讀者問:
我是一名中國的醫務工作者,疫情期間對某些抗疫政策表達過不滿,在微信群裡發出後,受到執法部門的指責。醫院領導也訓誡我,讓我不要說話,跟著做就行了。現在,我來到美國,想申請政治庇護。請問,這些指責和訓誡我屬於政治迫害嗎?能不能獲得批准呢?
答:
我懷疑你要以你對抗疫政策表達不滿的實情而提出申請政治庇護,但你可能很難根據美國的庇護法獲得批准。這個法律是基於過去遭受的迫害或對有充分根據未來會遭受迫害的恐懼而設立的。對於過去受迫害的申請,你所涉及的事件,如執法部門的指責和醫院領導的訓誡,可能無法達到庇護申請獲得批准所需的迫害程度。
對於有充分理由害怕未來會受迫害的聲明,你必須證明當局仍然對你的行為感興趣,並且你返回中國後將面臨迫害。
另外,你還必須說服美國移民局或移民法庭,你對政府政策的反對是(過去的迫害或未來的迫害)基於種族、宗教、社會團體成員的身分、政治觀點或民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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