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校園建築 史丹福12名抗議者被控罪

聖他克拉拉縣地檢長辦公室近日起訴12名涉案人士,指控他們於去年6月闖入史丹福大學校園建築、破壞校內設施並非法佔據空間,涉犯重罪破壞公物與共謀非法侵入。若罪名成立,將面臨監禁與賠償。
事件發生於2024年6月5日清晨5時30分,抗議者在史丹福大學校長辦公室所在地校內10號樓集結,並在外牆噴漆、打破窗戶後闖入建築物。他們利用自備的梯子與傢俱封鎖出入口,隨後在室內錄製社群媒體影片提出訴求。
檢方指出,這12名蒙面人士年齡介於19至32歲,他們涉嫌破壞窗戶、傢俱、潑灑假血並破壞監視器,造成損失達數十萬美元。
地檢長羅森(Jeff Rosen)表示:「異議是美國式的。破壞公物是犯罪行為。 表達觀點和犯罪之間只有一線之隔。這些被告闖入辦公室,把自己關在裡面,並開始精心策劃破壞計畫。這已經越界了,構成了犯罪。」
史丹福校警到場後,隨即請求聖他克拉拉縣警長辦公室與巴洛阿圖警方支援。警方於當天早上7時突破障礙進入大樓,當場逮捕13人,其中包括史丹福在校學生和畢業學生。
10號樓在佔領期間損毀嚴重,許多辦公室遭強行闖入與洗劫,門框與傢俱受損,多處被假血污染。警方在現場找到抗議者背包,內含食物與電動砂輪機、鐵鎚、撬棍、鑿子、螺絲起子、護目鏡、皮帶與電纜等工具,顯示行動具高度預謀性。
警方查獲多支手機,除一名隨行學生記者所持手機外,其餘均在取得搜查令後檢查。手機資料顯示,嫌犯事前透過加密通訊多次會議,詳列包括監視校區、設置望風者、攜帶工具、偽裝服裝及路障演練等細節,並傳送一份名為「DIY佔領指南」的文件。
該指南主張佔領與破壞可作為反資主義行動手段,顯示抗議者不排斥蓄意破壞。唯一未被起訴的記者雖隨行抗議者,但無參與破壞行為,因此未被檢方追訴。
被告預計於本月稍晚在聖荷西法院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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