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在6月2日全面实施 菲律宾完成生效程序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协秘书处发布通知,菲律宾已向东协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3年6月2日起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菲律宾是最后一个生效的RCEP成员国,也就是说,全部15家RCEP成员国皆已完成生效程序,RCEP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澎湃新闻报导,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协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国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RCEP是2012年由东协发起,历时八年,由中国、日本、韩国、澳洲、新西兰和东协十国共15个成员国制定的协定。
RCEP在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首批生效的国家共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协六国和中国大陆、日本、新西兰、澳洲等四国。
2022年2月1日起RCEP对韩国生效。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 2022年5月1日起对缅甸生效。2023年1月2日起,对印尼生效 。2023年6月2日起对菲律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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