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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凱蒂派瑞「撞名」挨告纏訟近20年 澳洲服裝設計師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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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流行女星凱蒂派瑞。(美聯社檔案照)
美國流行女星凱蒂派瑞。(美聯社檔案照)

澳洲最高法院11日裁定,住在雪梨的服裝設計師凱蒂‧派瑞(Katie Perry)有權用自己的名字銷售服裝。這位服裝設計師如今已改用冠上夫姓的新名凱蒂‧泰勒(Katie Taylor),她接受CNN訪問時說,創立「凱蒂‧派瑞」個人服裝品牌兩年後,2009年終於開立第一間品牌秀場,結果卻收美國流行女星凱蒂派瑞(Katy Perry)寄來「停止並終止」(cease and desist)律師函,禁止繼續販售服裝,要求停止網站運作與任何廣告。

2008年憑單曲「I Kissed a Girl」紅遍全球的凱蒂派瑞1984年生於加州,本名叫凱薩琳·伊莉莎白·哈德森(Katheryn Elizabeth Hudson)。這位女星2009年在澳洲舉辦第一次巡迴演出之前,透過律師發函要求當地服裝設計師凱蒂‧派瑞撤回幾個月之前剛完成的商標申請。

泰勒受訪時說,收到律師函放聲大哭,「我想著這是怎麼回事,我又沒做錯任何事」。

這起侵權官司纏訟近20年,終於在澳洲最高法院裁決下落幕。泰勒說,感覺很像作夢,不敢相信是真的。

根據法院文件,泰勒向法院指出,第一次知道有凱蒂派瑞是2008年7月在電台聽到「I Kissed a Girl」單曲,後來便在iTunes上購買這首歌,因為想要支持跟自己名字一樣的藝人。

根據法院紀錄,從2009年發律師函之後,雙方曾試圖和解,但一直無法達成共識。

2019年,泰勒也對凱蒂派瑞提告,指控商標權遭到女星侵犯。泰勒在澳洲聯邦法院取得勝訴,凱蒂派瑞上訴之後,泰勒變成敗訴。當時法官認為,泰勒在澳洲申請商標時,凱蒂派瑞在澳洲名聲比泰勒更響亮,而且流行明星販賣個人周邊產品是非常普遍的作法。上訴法院法官同時主張,「Katie Perry」服裝商標應予撤銷。

澳洲最高法院裁決,泰勒擁有個人服裝品牌商標權,凱蒂派瑞則在澳洲修改申請,商標權只涵蓋音樂、娛樂領域。最高法院法官裁定,「Katie Perry」服裝商標不太可能引發混淆或誤導。

泰勒說,法院攻防戰一路走來漫長且艱辛,但她的努力是要證明商標是能保護小公司的,不只大企業而已,如今要回歸正軌在雪梨繼續賣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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