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涉性侵被ICE抓直接遣返 法官再追加國際「通緝令」
據律師提供的最新案例,南加華人涉嫌性侵、打架等罪,被移民局抓捕後直接遣送出境,不再經過刑事司法程序審判;但對於這些在案犯,即使已被遣送,刑事法官仍可能對他們追加通緝令。律師稱,此舉帶來變革性影響。
律師劉龍珠最近接手一起典型案例,華人H先生持有政治庇護身分,涉嫌性侵被捕,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直接將其遣送回中國。由於H先生已被遣返,刑案開庭當日未能出席,律師向法官說明,當事人已被移民局抓捕並遣送,並非故意缺席庭審。但法官仍裁定嫌疑人未按時出庭,直接對其發布通緝令。
「當事人一旦背負通緝令,被抓風險長期存在。」劉龍珠解釋,H先生今後如果前往日本、南韓等與美國簽有司法引渡條約國家,就有可能被當地執法機關拘捕並移交。由於中美之間尚無正式引渡條約,H先生長期留在中國的被抓捕風險較低。但他同時強調,這一情況主要適用輕罪嫌疑人;若涉重罪,即使人在中國,在中美非正式司法合作框架下,仍存在被抓捕並引渡的可能。
從法理角度看,劉龍珠認為,遣送出境後還追加通緝令,存在一定爭議。「許多當事人寧可先走完刑事司法程序,也不願被遣返後成為國際通緝犯。」但他指出,從聯邦政府立場看,希望盡快遣送無證移民。至於通緝令的後續執行,劉龍珠表示,當事人若在第三國被捕,最終是否引渡回美,仍須聯邦政府與相關國家協商決定。
H先生遭遇並非個案,劉龍珠指出,近期多起案件顯示,包括持有綠卡在內的非公民人士,一旦涉嫌酒駕、性侵、打架等並被ICE拘捕,大多會被迅速遣送出境。「抓了立刻送走,在美國少待一天,就少花納稅人一分錢。」有些案件甚至還在警方調查階段,尚未正式刑事拘捕,移民局已先行將嫌疑人控制並直接遣返。
律師指出,當局目前並未明確界定「哪些罪名會被直接遣返,哪些需先走完刑事司法程序」。但在他看來,若涉及強奸、殺人、縱火等嚴重暴力犯罪,執法部門不會選擇立即遣返,「否則太便宜這些嫌犯,重罪案件仍應先接受刑罰,服刑後再進入移民程序。如果直接遣送,豈不是縱容殺人放火?」
長期以來,對於同時涉刑事犯罪與非法移民身分的案件,當局通常遵循「先司法、後移民」的處理模式,即先完成刑事審判和服刑,再交由移民系統決定是否遣返。如今,這一慣例正被打破。「過去刑案在身,先坐牢幾年,服刑結束後再送移民監獄,有些人還會通過申請保釋等途徑設法留下。」劉龍珠稱,當前移民執法已發生顯著變化,「對於輕罪犯,幾乎不再等待刑事開庭,抓到直接遣返」。
律師補充指出,過去特殊案例中,一些非法移民為留在美國,寧可故意觸犯刑法、被關監獄,也不願返回原籍國。但在當前執法趨勢下,這種可能不再存在,只會加速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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