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國會議員提案詐騙定罪即撤銷美國公民身分
共和黨明尼蘇達州聯邦眾議員埃莫爾(Tom Emmer)在白宮支持下提出縮寫簡稱為「詐騙法案」(SCAM Act)的「禁止公民身分濫用與冒用法案」(Stop Citizenship Abuse and Misrepresentation Act),詐欺、間諜活動、加重重罪或有恐怖主義關聯、販毒集團關聯,都列為撤銷美國國籍的理由。共和黨密蘇里州聯邦參議員施密特(Eric Schmitt)也提出相同名稱的法案,在歸化入籍之後10年期間都能援引法條內容取消國籍,因為犯罪事實足以證明入籍者根本不符合具備「良好品德」(good moral character)的美國公民申請資格。
明州索馬利亞社區發生嚴重詐騙醜聞之後,埃莫爾草擬提案做為解決之道。根據20日完成提案的內容,美國公民如果遭到詐欺等罪名定罪,便將喪失公民身分。
根據現行法律,只有少數理由得以構成取消國籍(denaturalization),例如透過非法手段歸化入籍、申請入籍時做出不實陳述。不過,埃莫爾提案之前,美國國籍暨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已經將加入恐怖組織、加入共產黨或其他極權政黨列為撤銷國籍的理由,從入籍日期(date of naturalization)回溯之前5年期間如果參加這些組織,美國國籍便將遭到取消。
埃莫爾在提案聲明中說:「如果你來到這個國家,是為了傷害美國人民,對美國人民佔便宜,那我要告訴你一個消息:你該回家了。」
聲明寫道,任何人如果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之後詐騙美國納稅人,與恐怖主義組織聯繫、犯下加重重罪或間諜罪,就代表根本不符合歸化入籍資格條件,應該取消國籍並且遣返。
埃莫爾指出:「這是常識,SCAM Act將通過立法。」他表示,這項法案不僅能向明州索馬利亞詐騙份子究責,還能讓美國歸化入籍整體制度恢復完整,「現在已經到了時候,該把他們送回去了」。
施密特在參院提出的「詐騙法案」條文指出,入籍之後10年期間如果出現詐騙、間諜、加重重罪以及與外國恐怖組織聯繫等犯罪,國籍都將遭到取消,包括詐欺地方政府、聯邦政府、美洲原住民部落金額超過1萬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