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法官墮胎藥限令 大法官擋下 19日將攤牌
最高法院14日由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下令,暫停執行德州聯邦地區法院、巡迴上訴法院對墮胎藥物美服培酮(mifepristone)的判決達五天,聯邦對該藥物所設法規依然適用;拜登政府要求最高法院恢復美服培酮完全使用,最高法院勢必面臨考驗。
美聯社報導,目前最高法院要回答的,只是德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卡奇馬力克(Matthew Kacsmaryk)7日的裁決,哪些部分生效;全案仍在進行。艾里托的命令到19日晚失效,意味最高法院屆時就得裁決美服培酮合不合法問題。
保守派占絕大多數的最高法院不到一年前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先例,容許十多個州得以完全禁止墮胎,但最高法院發現,自己現又陷身與墮胎有關的訴訟。
除拜登政府,美服培酮的製藥廠Danco Laboratories也要求最高法院介入本案。
卡奇馬力克的判決12日曾遭位於紐奧良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修正。代表反墮胎醫師及醫療組織的律師形容,最高法院14日的判決是「標準作業流程」,另敦促最高法院維持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判決,在下周三、四生效。
最高法院14日頒布的命令只是「暫緩執行」(administrative stay),一般不代表大法官接下來會怎麼判決。
司法部及Danco藥廠都警告,最高法院若不擋下下級法院事實上箝禁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法規的判決,美服培酮的處方及拿藥會陷入「法規紊亂」。
最高法院14日若無行動,對美服培酮新設的限制本該在15日生效。
拜登政府及Danco藥廠都要求最高法院頒布效力更長的命令,讓美服培酮在訴訟期間,依當前法規開立販售;雙方目前的應變之道,在要求最高法院受理本案,聽取控辯陳詞,在初夏對美服培酮去年遭反墮胎醫生、醫療組織控告一案,進行判決。
至少要有一處上訴法院對案件的法律問題做過通盤考量,不然最高法院很少快速決定,全面承審案件。
第五巡迴上訴法院12日深夜判決,用在大多數藥物墮胎案例的美服培酮,擬使用者若無親自去看醫師,不得開立處方或郵寄,FDA批准懷孕逾七周仍可使用美服培酮的規定,也遭上訴法院撤消;FDA表示,妊娠到10周,使用美服培酮都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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