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診遇意外…律師:高齡患者醫療訴訟不易、賠償受限
在華人社區,近年涉及高齡患者的醫療事故時有發生,許多家庭在面對突發併發症、長期失能或照護困境時,常感到迷惘:若懷疑醫療疏失,是否能循法律途徑追究責任?高齡患者的案件與中壯年患者又有何不同?處理醫療糾紛案件逾20年的律師孫瀾濤表示,高齡患者的醫療事故在美國法律體系中面臨多重制度性限制。
他表示,許多家屬在遇到醫療意外後直覺認為「醫院一定有錯」,但醫療訴訟要成立,法律上必須證明醫療行為明顯偏離同業標準(standard of care),而不是單純結果不理想。他說:「若同一地區80%的醫生在同樣情況下都會作出相同判斷,法院通常會認定醫療行為符合標準,即使最後發生不幸,也難以構成醫療過失。」
他指出,醫療行為本身具有專業變異度,而非精確科學。在這樣的框架下,家屬即使認為細節可疑,若缺乏明確證據證明偏離標準,案件就難以立案。
至於賠償金額,孫瀾濤指出,這高度依賴患者的工作能力、收入與預期餘命等要素,而高齡患者通常已無收入來源,法律上可認定的經濟損失相對有限。
此外,多數高齡患者長期依賴聯邦醫療保險或聯邦醫療補助(俗稱紅藍卡與白卡)接受治療。一旦訴訟勝訴,政府依規可主張政府留置權(government lien),要求從賠償金中追回患者多年使用的醫療資源。孫瀾濤表示:「這代表即使打贏官司,家屬可能拿到的金額也比預期少得多。」
他表示,在實務中,高齡醫療糾紛最常呈現的情況是:家屬認為「一定哪裡出了問題」,但法律上卻難以證明醫療行為偏離標準;即使能立案,賠償額又因年齡因素受到壓縮,再加上政府留置權,使得案件的實際效益大幅降低。
孫瀾濤說,他理解家屬在事故後承受的情緒與困惑,但也希望社區能對制度本身有更清楚的認識。他強調,家屬依然有權利要求醫院提供資訊、釐清過程、尋求第二意見,並能向相關監管單位提出投訴,但同時需要認知醫療訴訟的結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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