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頭灣遊民所開發商 對兩戶華裔屋主撤訴
開發商計畫在布碌崙(布魯克林)羊頭灣科伊爾街(Coyle St)2134號擬建一處遊民所,遭到周圍居民的強烈反對和抗議。開發商為此分兩批,將擬建場址周圍一共11戶居民告上了法庭。21日,代表第一批被提告的兩戶華裔屋主的律師稱,開發商已與這兩位屋主達成協議並撤訴。
市議會與布碌崙第15社區委員會於2021年經投票同意,在羊頭灣科伊爾街(Coyle St.)2134號興建一處包含可負擔住房、商場和停車場的混合用途建築。但此項目近期卻被過渡住房合作單位Westhab接手,用途改為遊民所。消息傳出後,引起了社區的強烈反彈和持續抗議。
今年3月,遊民所開發商將住在擬建遊民所後面的兩戶華人家庭,共五人告上布碌崙高等法庭;8月,開發商再度將以華人為主的九戶家庭,共19人告上法庭,要求強制進入這些房屋後院搭建施工護欄,並要求屋主負擔訴訟費用。
律師薛斌代表首批被提告的兩位華人屋主。薛斌21日表示,開發商8日對兩位屋主撤訴,並與其達成了協議。這份協議由最開始的兩頁變成了20多頁,規定開發商補償屋主包括律師費、工程師費等相關費用。開發商的建築方案要經過屋主聘請的工程師審閱,並允許工程師修改,以確保不會影響房屋的安全;開發商要賠償任何在施工過程中給屋主造成的財產損失。開發商在施工前,需要獲得相應的許可證,並為屋主購買相關保險,以保證施工安全。
據薛斌介紹,這份協議不代表兩位屋主認同在科伊爾街2134號興建庇護所,而只是保障兩戶屋主應有的權益。開發商需要先滿足兩位屋主聘請的工程師提出的施工要求,預計還要數月才能正式開工。此外,薛斌認為,除了已簽協議的兩位屋主外,開發商需要得到更多屋主的首肯,才可以開始施工。
據悉,第二批被告的九戶屋主將於22日上午9時30分,在位於亞當斯街(Adams St)360號的布碌崙高等法院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