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訴訟積壓 鄭永佳提設結案期限
針對紐約市房屋法庭案件積壓、審理緩慢,小房東與住戶爭議屢陷僵局等問題,州眾議員鄭永佳(Lester Chang)日前於布碌崙(布魯克林)召開緊急房屋會議,與社區領袖、業主團體商討立法改革。該會議聚焦議題包含加速審理程序、租金穩定法修正案,以及擬建遊民收容所的憂慮。其中,他提出限期租屋糾紛案於六個月內結案的A7982號提案,並呼籲社區關注即將審議的租金穩定法修正案。
鄭永佳提出的A7982號提案,主張修改現行的房屋訴訟法規,要求一旦租屋糾紛進入審理階段,法院必須在六個月內做出裁決。他指出,現在不少案件常常一拖就是好幾年,對房東和房客都不是好事。這項提案目前還在州眾議會住房委員會審查中,尚未排入全體會議投票,但因為可能有助於加快訴訟進度,已經受到不少小房東和社區組織的關注。
鄭永佳指出,現行房屋法庭制度效率低落,對小型業主造成沉重負擔。部分業主雖依法對拒繳租金、不肯搬遷的租客提告,案件卻在法庭系統中延宕數年,既耗費資金也備受精神折磨。他表示,該時程是和多個跨黨派議員多年討論的結果,六個月應為合理時程。
除討論加快訴訟進度,鄭永佳也提到,州議會預計在6月會期審議的S4659A與A4877A兩項提案,將擴大1974年緊急租客保護法的適用範圍,把目前不受管制、六戶以上的出租物件納入租金穩定制度。他表示,若這兩項提案通過,將改變現有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租賃規則,影響未來房租調整空間、房東經營模式,甚至市場供需關係。鄭永佳提醒,這些修法與每個社區息息相關,呼籲居民與業主提早掌握資訊、積極參與討論。
而針對近日在羊頭灣、班森賀與波羅園等地提出的遊民所建案也引發與會代表的關切,鄭永佳反對將收容所視為解方,認為應轉向長期住房與社會服務政策,包括租屋補助、心理健康支援與職業訓練。當晚與會者包括小房東維權聯盟主席黃啟旺與紐約房東聯盟主席李健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