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提案再修行政法 減輕罰款力度
為在新冠疫情後透過立法及修法,協助紐約市小商家更快站穩腳步,紐約市議會小商業委員會(Committee on Small Business)12日舉行公聽會,由於全市不少小商家為移民所有,市小商業服務局局長金德彦(Kevin Kim)在作證時表示,移民不諳英語、不熟悉規定,初犯不應施以重金罰款。
當天公聽會上討論的第845號提案,旨在針對「行政法規」做出修改,以減少對小商業的處罰,允許商家對特定違規行為做出補救,此舉不僅可以刪減繁文縟節、提升政府執法效率,更能減少少數族裔以及移民社區因對法規的不熟而被罰。
該法案提議廢除「行政法規」第20篇第五章第六、九、12和15小節,涉及單車、電單車使用規範、廣告商品行銷、旅遊門票銷售、延遲付款交易的計費條例和兒童保育機構的信息披露。
金德彦說,許多移民者從事小商業或任職小商業,不諳英語更對規定一無所知;首次違規便施以重金罰款,讓許多人吃不消;他指出,法案的也基於以教育為基礎,並結合多語言材料向不同社區宣導,不知者不怪,但也不容忍知法犯法。
金德彥舉例,若首次違規使用電單車,業主將不被處以罰款,此前初犯就要繳納100元罰單;業者在已經違反相同規定後超過30天,應受到額外100元的民事罰款,而此前此項罰款的金額為250元。
該法案的支持者也包括市議會小商業委員會主席、市議員曼寧(Julie Menin);她表示,該提案對全市小商家意義重大,市府員工應該知道,這些商家是合作夥伴,而不是罰款對象。
市長亞當斯去年5月就頒布了一項名為「小企業前進」(Small Business Forward)的行政令,取消30項商業罰款,降低40項違規罰金,39項違規設立矯正期和初犯警告,可為全市超過20萬小商業,節省每年共計約890萬元罰款。
華埠共同發展機構、華埠BID的行政總監陳作舟表示,疫情後為抵抗通貨膨脹、經濟低迷,為小商家減壓是市府勢在必行的事。
今年市小商業服務局創立資金總額為7500萬元的「紐約市小商業機遇基金」(NYC Small Business Opportunity Fund),因不敵申請者眾多而被迫關閉,這表明了小商家在資金周轉上正面臨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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