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雯胡驍案 庭審第14天 孫母作證:家中、銀行現金非來自女兒
孫雯胡驍案庭審8日進入第14天。在檢方傳喚證人告一段落後,當天由辦方開始傳喚證人出庭。當天出庭的證人主要是孫雯的母親孫梅萍(Meiping Sun-Ying,音譯)。她作證說,家中保險箱中的27萬元現金和存在銀行保險盒中的13萬元現金,都來自她和丈夫的積蓄,以及外孫的紅包,並非來自女兒和女婿。
孫梅萍說,她一家人1990年從南京移民來美,當時孫雯還不到六歲。到紐約後,孫梅萍一開始在華人開的衣廠打工,後轉到一家服裝公司,直至2020年退休。
檢方指控孫雯在新冠疫情期間將州府個人防護用品(PPE)的合同交給自己從事服裝生意的表親華輝(Hui Hua,音譯;或Henry Hua)。孫梅萍不否認在紐約和華輝有交往,也不否認孫雯回中國時也見過華輝。
孫梅萍作證,孫雯和胡驍2013年結婚,婚後住在皇后區森林小丘(Forest Hill)。兩人相識時,胡驍在皇后區當地一家電器店工作。
2008年,孫梅萍在法拉盛的道明銀行(TD Bank)租了一個保險盒,用於存放現金。聯邦調查局(FBI)2024年發現這個保險盒內有成捆現金,總數整13萬元,旁邊還有孫梅萍寫的總數整13萬元的便條。孫梅萍解釋,華人都喜歡存現金,比較保險,這是她的私房錢,包括她在中國賣房子的錢、父母的遺產和打散工所賺。孫母說,孫雯知道自己這筆私房錢,因為她只有一個女兒,這筆錢的繼承人是孫雯。
檢方後來在孫雯與母親2017年在社群媒體的交談紀錄中發現孫母提到給孫雯3萬元,給胡驍10萬元做生意,於是懷疑孫母將13萬元借給孫雯和胡驍,而保險盒中的13萬元是孫雯和胡驍後來還給孫母的。檢方因為在這個保險盒中發現六捆封條上寫著10/6/2021的1萬元現金,於是在交叉盤問中多次向孫母發問,孫母堅決否認這些錢來自女兒。
FBI探員2024年搜查孫雯父母住處時,從保險箱中搜出27萬元成捆的和散放的現金,其中包括多捆封條上寫著10/6/2021年的1萬元現金。孫母解釋,這個保險箱內的錢不是她處理的,是孫父捆紮的,錢來自孫父開的乾洗店、她們照顧孫雯兒子七年的報酬,裡面還有親戚給外孫的所有紅包。
孫梅萍作證說,他和丈夫到美國後沒有買過房子,也從不買貴重物品,所以能存下這麼多錢。檢方在交叉盤問中提到2024年FBI到孫雯父母家搜查時,孫父手上戴著一塊勞力士表。孫母解釋說,孫父特別喜歡勞力士表,這塊勞力士表是他自己兩三年前買的,而且買的是二手表,花了1萬多元。
檢方還盤問孫梅萍賣掉國內房子的情況。孫母說約十年前,她在國內的房子賣了120萬元,後通過她在國內的哥哥和妹妹把錢匯到她在美國的銀行帳戶上。
當天到庭作證的包括曼哈頓華埠民主黨第65選區D區領袖于金山,他被法庭強制傳喚出庭。新冠疫情期間擔任中華公所主席的于金山作證說,疫情期間州長和市長辦公室都給華埠發放過新冠疫苗,孫雯當時在疫苗注射現場做過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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