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聯邦執法人員 著裝、行動大不同
華人律師和資深新聞工作者表示,近期加州重大緝毒和聯邦移民執法,均風聲鶴唳,但兩者執法人員著裝和行動方式,有明顯區別。
華人律師鄧洪表示,加州對聯邦政府的移民執法行動,一直採取不合作態度,因此加州執法部門與聯邦執法部門,通常不會有聯合行動。他說,目前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的行動,大多集中在工作場所,他們的搜查不會有加州地方警局配合,兩者通常不會同時出現在同一搜查場所。但無論是聯邦對非法移民的突查,或加州地方警局緝毒搜查,都需要法官的搜查令。
國家廣播電視公司洛杉磯NBC 4電視台35年資深華裔電視新聞記者李若解釋,聯邦執法人員和加州執法人員的著裝,以及他們近期執法行動中有較大不同,通常不難辨識。比如加州地方警察在大規模搜查時,通常包括穿制服的警察,和自己開車來的便衣;因此人群中有的著裝上可看到「Police」字樣,有的是T恤或襯衫。聯邦執法者的大規模行動,通常會穿整齊制服,武器和車輛也更統一,標誌鮮明。
他說,聯邦在加州的執法,出現最多的是ICE、聯邦調查局(FBI)、國稅局(IRS)和聯邦菸酒火器管理局(ATF)。目前聯邦執法時,通常會在制服前寫「Police」,後則是其部門的縮寫,比如ICE、FBI、IRS、ATF等。如果制服背後也是「POLICE」,通常可判斷是地方警察。
此外,李若表示,多年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是,通常地方和縣級執法,會同時出動直升機;但聯邦執法通常不會,除非一些特別重大事件。
還有一個明顯特點是,ICE近期執法允許執法人員戴面罩,因此看到戴面罩的執法人員,很可能是聯邦的執法者。加州地方警員,則不允許帶面罩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