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碩士失蹤10餘年被找回已育2子女 孩子父親因這原因不起訴
2024年11月30日,患精神疾病的山西卜姓女碩士在離家十餘年後被志願者找回,此時她已育有一對兒女;同年12月,當地警方介入偵查,並對涉案人員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據卜女士的哥哥卜先生表示,此案已有新進展,他收到山西和順縣檢察院不起訴孩子父親張某軍的決定書,但檢方對張某軍的兩名同村村民提起強姦罪公訴。
據紅星新聞報導,張某軍不起訴的理由是,他主觀上是為和卜女組建家庭共同生活,才與之發生性關係並育有子女。
卜女1979年出生在山西晉中市榆次區,2008年獲工學碩士學位;在研究生畢業至2011年期間因精神異常曾在多家醫院接受治療,2011年5月從榆次區家中走失。2024年11月下旬,在志願者幫助下,生活在山西和順縣青城鎮土嶺村石疊村組的卜女找到父親和哥哥,且於11月30日和「丈夫」和一對兒女一起回家,兒子當年12歲,女兒8歲。
同年12月10日,山西和順縣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稱,經查,卜女是2011年7月在和順縣青城鎮土嶺村石疊村組被村民發現,數日後由村民張某軍(男,漢族,現年46歲)帶回家中並育有子女。張某軍明知卜女患精神疾病,仍與其發生關係並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卜女被送往醫院治療。
卜先生昨表示,2025年12月15日,他收到和順縣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該院認為,張某軍與卜女發生性關係並育有子女,與強姦犯罪行為存在本質區別,主觀上是為了和卜女組建家庭共同生活,此後張某軍一直照顧卜女日常起居、雙方處於穩定的同居生活狀態。依法對張某軍不起訴。
不過,另一份「起訴書」顯示,2022年至2024年間,被告人張某林先後三次到張某軍家,在明知被害人卜女精神異常不能正確表述自己意願情況下,與卜女發生性關係,犯罪事實清楚,情節惡劣,以強姦罪提起公訴。另2020年7、8月至2024年春,被告人張某國先後四次到張某軍家與卜女發生性關係,同樣犯罪事實清楚,以強姦罪提起公訴,張某國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卜先生說,2025年12月29日,法院已對上述兩名被告人涉嫌強姦罪一案開庭審理,還沒有宣判。妹妹卜女仍在山西太原的醫院接受治療,他還帶妹妹去北京治療過;「現在病情好轉了很多,已經能認識我們家人了,而且不會大小便失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