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歌「願榮光」下載大增 禁令12日審理
港府5日向法院申請「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後,不同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占據了蘋果旗下iTunes平台香港排行榜前10名所有的位置。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12日展開指示聆訊,預料會審理禁制令申請。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暫見不到下載有違法風險,但歌曲提供者屬「明顯有意圖將歌曲分發」,即使禁制令未批出,仍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
綜合媒體報導,每首歌在iTunes以介於6港元至8港元(約0.76至1.02美元)之間的價格售出。
香港律政司5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出現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這也是香港1997年回歸以來港府首次要求法庭禁播一首歌曲。
港府發言人說,有關歌曲自2019年起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香港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也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決定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宣稱,如果有香港市民將有關歌曲設為手機鈴聲,由於有可能在公眾場合被他人聽到,「便有傳播或分發的風險,建議曾經下載及仍有保留有關歌曲的市民刪除」。
湯家驊表示,暫看不到下載者有觸犯現有法例風險。他說,「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須涉及有組織及非法行為,煽動罪則需有意圖煽動他人,達到法例所指的「非法目的」,單憑下載行為難以構成上述罪行。至於歌曲提供者,他認為屬「明顯有意圖將歌曲分發」,有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不過入罪前提是有證據證明犯罪意圖。
湯家驊承認倘歌曲發布者身在海外,執法有困難,但「非完全不可能」,因各國有司法互助機制執行刑事通緝;在民事層面,禁制令有可能得到外國法庭認許或幫助執行,但與國安有關的禁制令是否可能被外國法庭執行及認可,則沒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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