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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兩常委各判囚4.5個月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遭判入獄4.5個月。(取材自臉書)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遭判入獄4.5個月。(取材自臉書)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被指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餘下3人包括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1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同被判入獄4.5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於前年8月25日,以「支聯會」涉嫌作為「外國代理人」為由,按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向「支聯會」多名頭目發通知書,索取其財政、活動等資料,其中5名頭目鄒幸彤及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和徐漢光事後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最高刑罰是監禁半年、罰款10萬元。案中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認罪,已服畢3個月刑期。

3名被告包括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38歲,大律師)、前常委鄧岳君(55歲,無業)和徐漢光(74歲,退休人士)。控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本港的幹事或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沒有另聘律師代表的鄒幸彤親自求情時,提及天安門事件、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等,裁判官表示作為大律師,鄒應該明白法庭不是政治平台,她不應在此發表政治主張,要求她尊重法庭,只圍繞純粹法律的事宜作陳詞。鄒回應道,是次檢控本身就涉及政治,若硬要把政治和法律分開,是無視現實,令這本來就荒謬的審訊更形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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