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襲擊案 馬州喬治王子郡3青少年遭起訴
上月涉嫌在校車上攻擊他人的馬州喬治王子郡(Prince George's County)三名青少年,13日被起訴,包括兩名14歲青少年和15歲的「Baby K」,每人被控16項成人罪名,包括謀殺未遂、毆打、魯莽危害他人等;另有一名少女被控「共謀」(conspiracy)罪,但未被起訴。
15歲的青少年「Baby K」原名霍蘭德(Kaden Holland),5月1日在Oxon Hill地區的校車上拔槍,和另外兩名年輕人對車內唯一一名14歲少年連開三槍,所幸槍枝故障,三發都沒有走火,「Baby K」和同夥毆打少年後離開,被害少年受輕傷被留在原地,其中兩名青少年當場被捕,「Baby K」逃脫,近一個月後在馬州Riverdale Park被聯邦執法人員逮捕。
喬治王子郡檢察官布萊夫布爾(Aisha Braveboy)表示,此案讓人完全無法接受,「我們的職責是確保年輕人可以安心的到校上課,無需擔憂某一天被槍瞄準。」
此案的第四名嫌疑人為一名少女,她面臨「共謀」(conspiracy)及幫助策畫襲擊的指控,但未被起訴。
調查人員表示,所有的涉案嫌疑人和受害少年都認識彼此,該襲擊事件始於他們之間的衝突。
「Baby K」的代表律師休斯達克(Keith Showstack)曾在1日的公聽會上表示,「Baby K」原本計畫自首,但在去往律師辦公室的路上被抓,因此主張將「Baby K」拘留在少管所,但喬治王子郡法官路易斯(Patrice Lewis)否決該訴求,下令將他關在成人拘留所,不得保釋;布萊夫布爾也指,「Baby K」對社會有威脅,且潛逃風險高,應當繼續關在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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