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裁決:新州可依公害法告槍商
聯邦上訴法院日前裁決,新澤西州政府可依該州公害法提告槍械製造商,這是最高法院放寬公共場所攜槍規定後,新州政府一大司法勝仗。
最高法院2022年6月做出對擁槍派有利的裁決後,新州等州政府無不設法制定公共場所等「敏感地點」限制攜帶槍械的法規,但擁槍團體立即提告,請法院裁決州法無效。
本案就是針對「全國射擊運動基金會」(National Shooting Sports Foundation,NSSF)提出的訴訟,做出「州法有效」的裁決。上訴法院駁回基金會提告的理由是,基金會「未鳴槍先起跑」,要求法院推翻新州法律,上訴法院沒理由干預州政府實施州的法律。
裁決書寫道,「基金會提告的案子還沒完全成形,本院管轄權不足,將取消原先的限制令,本案退還原地方法院重審。」
上訴法院法官庫萊西(Zahid N. Quraishi)年初本來下令州公害法暫不得執行,因為該法與2005年聯邦「保護合法槍械交易法」相牴觸。這條聯邦法保護槍械製造與販賣商,合法賣出的槍枝若變成凶器,業者不能成為訟案的被告。
但他裁決本案時說,基金會指控州法若實施,會員會受到傷害的說法不通,因為基金會提出的理由太含糊,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公害法執行後,會對其會員造成實質威脅。
基金會資深副會長暨總顧問祁恩(Lawrence G. Keane)不服上訴法院的判決,說「如果新州檢察長企圖實施本法,我們將立刻重新提出訴訟。」
新州州長墨菲於2022年7月簽署實施公害法,指明業者可以成為槍枝暴力案件的被告。新州政府贏得這起官司,別州大可起而效尤。德拉瓦州、加州等民主黨執政的州,已制定類似的法規,槍械製造商可成為「槍械公害」案件的被告。
新州檢察長普拉特金設立了新單位,專門處理本法相關槍械商被告的民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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