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豬排銷全台 逾萬片已下肚 負責人遭判刑1年6月
彰化縣全芳味食品公司向上游供應商進貨冷凍豬排,因銷售不佳導致大量豬排過期,蔡姓負責人不甘損失,指示員工塗銷有效日期後改標,並隱瞞下游盤商,導致上萬片過期豬排透過臉書直播、批發商流入市面,被消費者吃下肚。高雄地院認為蔡嚴重危害食安,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刑1年6月,並處全芳味公司100萬元(台幣,下同,約3.1萬美元)罰金。
全芳味公司2022年4月間向上游食品廠商進貨逾2萬3000片冷凍豬排,效期僅至同年9月16日,因銷售不如預期,過期前僅賣出不到2000片,大量冷凍豬排堆置倉庫。蔡不甘損失,明知產品過期應報廢,卻萌生歹念,將過期豬排重改有效日期後銷售。
蔡從2022年到2024年間,多次指示員工或利用假日雇用外籍臨時工,以去漬油擦掉包裝的製造與有效日期,再用打印機印上偽造的日期,將有效日期「一改再改」,只要下游有訂貨,即改為新日期出貨,甚至有部分豬排已標示到2025年,過期超過兩年。
檢方查出這批過期冷凍改標豬排被以每包70至80元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下游盤商,再流入超市賣場、LINE團購及臉書直播銷售。2024年10月,上游供應商員工驚見自家早已停產的豬排在網路上銷售,追查下才揭發本案。
經統計,蔡透過此手法,獲利逾22萬元(約6900美元),估計有上萬片過期豬排被消費者吃掉,連帶上、下游不知情的廠商也受到牽連,憤而向他求償。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食品過期可能變質,危害人體消化、內分泌系統,蔡身為食品業者,卻在兩年間販售過期長達1到2年的冷凍豬排,受害客群涵蓋老弱婦孺,考量行為對廣大消費者權益危害甚巨,依法判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另處全芳味公司100萬罰金。
彰化縣衛生局昨表示,全芳味豬排倉儲廠在南投縣,被查出違反食安法後,廠內剩餘300箱、6000多包豬排,前年12月由彰化廚餘業者銷毀,並依規定停工。
全芳味公司設址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工廠昨無人應門。彰化縣衛生局指出,冷凍豬排過期3年,已依食安法撤銷全芳味經營食品買賣許可登記,待訟訴確定後決定行政裁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