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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商會:台再生能源建置進度落後官方目標 盼增設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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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商會理事長張瀚書說明《2026年建議書概論》。(記者歐芯萌/攝影)
歐洲商會理事長張瀚書說明《2026年建議書概論》。(記者歐芯萌/攝影)

歐洲商會昨天發表2026建議書指出,台灣再生能源建置進度仍落後官方目標,喊話增設能源部;對於離岸風電,則希望回歸正軌,順利執行離岸風電計畫三之三期並啟動浮動式離岸風電;既有專案彈性豁免在地化限制,未來不再強制在地化,同時擴大電動車稅務誘因、修法支援低碳燃料。

歐洲商會以「變局中淬鍊台灣韌性」為主題發表2026年建議書,呼籲政府強化社會、能源與通訊等關鍵基礎設施的韌性,並為人才短缺尋求長期解方。建議書彙整25個產業與委員會的建議,合計提出192項議題,其中128項為延續議題、64項為新議題。

歐洲商會理事長張瀚書說,歐洲商會建議台灣須在穩定且可負擔的能源供應、能源安全與韌性、以及減碳目標間取得平衡;但再生能源的建置進度仍落後官方目標,原因包括國際政經情勢、法規協調不足、許可限制等。

歐洲商會也建議政府設立能源部,確保能源轉型成功。此外,應讓離岸風電重回正軌,為讓下一個關鍵階段(R3.3)的順利執行,須採取多項措施,包括確保足夠的配置容量、電網基礎設施與融資支援。

歐洲商會提及,開發地熱方面,現行民法對於定向井穿越土地,所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之規定,可能因台灣地狹人稠特性,造成開發實務上的困難;現在不少陸域風機,已屆使用年限,應簡化陸域風電汰舊換新機制;並明確界定利害關係人,杜絕惡意干擾。

歐洲商會指出,建議台灣政府以系統規畫並編列充足經費擴充電網與儲能,使其與再生能源併網同步。並應制定並落實深水域浮動式離岸風電(FOW)發展藍圖,也可加大乘用與商用電動車稅務誘因、建立充電安全規範以加速設置,以支持電動車與替代燃料。

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在會中回應,台灣會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包括太陽光電、離岸風電等,將與歐洲商會等商業夥伴一起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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