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蛋雞羽毛都驗出芬普尼…15萬顆毒蛋 只追回3萬顆
台灣爆發芬普尼雞蛋事件,彰化縣文雅畜牧場複檢結果昨出爐,雞蛋、蛋雞羽毛及代謝物再驗出芬普尼,研判飼主直接用藥在雞隻身上。農業部認定飼主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請彰化縣加重裁罰,並移送檢調偵辦。衛福部食藥署表示,15萬顆疑慮蛋品,截至11日下午追回近3萬顆,「要全數回收實務上有難度。」
食藥署執行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彰化衛生局抽驗市售雞蛋,發現芬普尼殘留。動防所與農業處畜產科10日再次前往彰化縣文雅畜牧場採集檢體,檢驗雞蛋9件、羽毛1件、飲用水2件、飼料2件及養雞場周邊土壤1件,11日再次前往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品,送中央畜產會檢驗。
彰化縣動防所長董孟治說,10日送檢結果於前天晚間完成,1件雞蛋檢體被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羽毛檢體檢出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其餘飼料及土壤等檢體均為零檢出,初步排除周邊環境及飼料汙染,實際汙染原因尚待追查。
董孟治指出,若藥物經由飼料或飲水進入體內,理應在內臟或脂肪中也能檢出,但這次僅羽毛濃度異常偏高,推測可能是飼主直接以噴劑方式除蟲,導致藥物殘留在雞隻表面與羽毛。文雅畜牧場負責人否認使用芬普尼餵養蛋雞。彰化地檢署昨指出,已蒐集相關資料,預計今天對外說明偵辦進度及內容。
董孟治說,為防止藥物殘留,依規定雞蛋生蛋期禁用任何藥物,由於飼主之前即否認使用芬普尼除蟲,此次複檢再度檢出,除立即啟動全面禁止移動管制與監測,封存全部禽蛋外,並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加重裁罰12萬元(台幣,下同)罰鍰,並將配合檢方調查。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蔡淑貞指出,蛋品體積小,加上效期較短,民眾發現買到疑慮蛋品,也可能當成廢棄物丟棄,或用於堆肥,要全數回收,恐有難度。有民眾擔心,含芬普尼蛋品若被製成液蛋,恐流向早餐店等,食藥署長姜至剛10日說明,本案並無液蛋受到影響。
防檢署長杜麗華表示,目前每年委託中央畜產會進行抽檢,即日起將加強抽檢頻率與幅度,將改為每半年或每季抽檢一次,而且抓到絕對重罰,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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