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冠軍案 檢賣台積電等股票討回1.3億
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涉國安密帳案侵占巨額公款潛逃,士林地檢署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委賣劉冠軍犯罪所得台積電等4檔股票,全數賣出,合計追徵價額1億2915萬7485元。
劉冠軍1999年間擔任國安局出納組長,爆發侵占管理機密外交「奉天專案」與「當陽專案」帳戶經費孳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案發後劉潛逃,迄今通緝22年未到案。
刑法沒收新制施行,檢方去年向士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億9220萬7元,法院去年4月裁定沒收劉妻孟雯華名下豪宅不動產,尚餘1億5404萬5007元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劉冠軍銀行帳戶資金來源不明,法院無從認定用贓款買股票,雖不能直接沒收股票,但仍可追徵。
檢方今年2月囑託士林分署辦理變價追徵事宜,查扣劉冠軍集保帳戶股票,包含台積電20萬8309股、聯電19萬837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合計共96萬2673股。
士林分署指出,4檔股票存放長達20多年,全數查扣,委託台銀證券鳳山分公司代為變賣,其中台積電目前每股單價逾500元,陸續在5個營業日分批完成變賣,扣除相關稅費後,4檔股票合計追徵額1億291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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