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傳真/迪納利峰?麥金利峰?北美最高峰 正名路跌宕
5月初參加阿拉斯加郵輪13日遊,除了頭七天在輪船上吃吃喝喝以外,並造訪幾個小城及看到一些不大不小的冰河,也遠眺了迪納利峰(Mount Denali)。
郵輪停Whittier,改坐氣墊船,途中見到抹香鯨和許多海狗。花了四小時在Valdez靠岸,再上了遊覽車向山區進發。路上穿越峽谷,兩旁許多高山;天氣尚寒,山頂上是白色冰雪,偶爾也看得到冰川。
上陸地後的第一天夜宿銅河(Copper River),顧名思義以前是銅礦的產地。在旅館後邊可以看到阿拉斯加從Prudhoe Bay到Valdez的800哩長的阿拉斯加石油管線(Trans-Alaska Pipeline)最陡的那一段。
休養生息一天後,坐車到迪納利鎮(Denali),這裡的賣點是能遙望迪納利峰,但之後的行程,在McKinley鎮遠眺迪納利峰比在迪納利鎮還更清楚。
被原住民印地安人稱為迪納利峰(Mount Denali)的高山,標高2萬310呎(6194公尺),是北美洲最高的山峰,意為「最偉大的」。可是1886年,一名掘金人William Dickey卻以美國總統麥金利之名命名為麥金利峰(Mt. McKinley)。可笑的是,麥金利是俄亥俄州人,從來沒去過阿拉斯加。
這個名稱不斷引起爭議,好幾次阿拉斯加州向國會申請改回原名迪納利,都遭俄亥俄州代表極力反對而流產。
第一個登頂的Hudson Stuck曾寫了一本書描寫攀爬的經過,就名為 「Ascent to Denali」,他大力支持此峰應該正名為原住民所起的名稱。
直到1975年,阿拉斯加州才宣布把名字改回迪納利峰;然而聯邦政府一直到2015年,才由歐巴馬總統的內政部通告改名定案。
迪納利峰是世界第三最偏遠及難爬的高峰,僅次於位於尼泊爾和西藏邊界的珠峰(Mt. Everest,或稱聖母峰) 及在智利的Mt. Aconcagua。不過這座山坐落在海拔3000呎的底座上,因此實際標高1萬7310 呎,相對珠峰在西藏邊界的底座是海拔1萬7100呎,所以實際標高只是1萬2000呎左右,比迪納利峰少了許多。
於是老美就拿這個高度來自我炫耀,這也凸顯美國人總要居世界第一的心態。如果真要這樣計算,世界最高峰還是輪不到迪納利峰,因為夏威夷州的Mauna Kea峰從海底標高3萬3500呎,比迪納利峰高出一倍,不過那也是美國境內的山峰,老美仍然能夠自吹自誇。
迪納利峰正名問題多。川普今年甫上任就下令把山名又改回麥金利峰,凸顯其漠視少數民族的白人至上心態。
行程中,我參加了一個座談會,主講人Todd Huston少年時右腿被螺旋槳齊膝切斷,然而他毫不氣餒地向生命挑戰,發誓要在最短時間內攀登美國所有50州的最高峰(此舉稱為Summit America Expedition,有些州如佛州沒有山峰,州裡海拔最高點Britton Hill,標高345呎,就算記錄上的山頂了)。
這位老兄真的實踐了他的誓言,67天完成了此項壯舉,比上一個記錄保持人的101天,幾乎短了一半,而且他的右腿還是義肢。我問了他攀爬時間如何計算?他回答:「從每座山的山腳下攀到峰頂的時間全部加起來,但必須要有一起攀爬的人證作記錄,從一山到下一山的旅行時間不計。」
他寫了一本書《More Than Mountains》,描述這項攀爬的困難歷程,他書裡寫道:「攀爬迪納利峰時,我穿的冰靴很難固定在山坡上、被愛斯基摩人稱之為tugartag的冰層,這種冰層異常堅硬而溜滑,是登山人最可怕的敵人。」
在克服萬難及死亡威脅、終於攀登到迪納利山峰頂時,他自豪說:「我終於站上此山頂端,沒想到我這樣一個被醫生們認為連路都走不動的殘障人,居然能攀登到北美洲的最高峰頂上。」
我立刻買了一本他的書,拿到了他的親筆簽名,與他合照,這的確是有志者事竟成和人定勝天的一個極佳的例子,對我來講,這才真正是不虛此行。
回想中國人似乎甚少用人名來為山岳、河川和城市等命名,有的只是道路及建築物;西方人就非常喜歡如此作為,放眼看去,名山大川冠上名人稱號者比比皆是。
西方人更鍾意給晚輩用自己的名字,然後加上二世、三世、四世,絕不像老中有各種避諱、顧忌,這大概也是中西文化上的一大差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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