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川普 歷史文件曝美國1916年已承認丹麥擁格島主權
川普上周末表示,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沒有任何書面文件」,僅是「幾百年前有船隻登陸」,並暗示美國也曾在當地活動。不過,歷史紀錄與美國官方文件顯示,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基礎遠比川普所言更加確鑿。
華爾街日報報導,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主張,可追溯至北歐維京人橫渡北大西洋的時代。早在9世紀,北歐人就已知曉冰島以西存在陸地,並在冰島、法羅群島及蘇格蘭北部建立據點。約在公元985年,因殺人被流放的維京首領「紅鬍子艾瑞克」(Erik the Red)率人於格陵蘭南部峽灣建立最早的歐洲人定居點,時間甚至早於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前往美洲數百年。
此後數十年甚至數世紀,格陵蘭成為由挪威統治、橫跨北大西洋的維京勢力範圍之一。16世紀時,丹麥與挪威合併為同一王國,但與格陵蘭的聯繫逐漸中斷。18世紀,挪威籍傳教士漢斯.艾格德(Hans Egede)前往格陵蘭,試圖重新建立聯繫並推動新教傳教,當時發現當地有因紐特人族群。
隨後數百年間,丹麥對格陵蘭展開緩慢的殖民與傳基督教。19世紀丹麥與挪威分離時,挪威轉而與瑞典組成聯盟,而格陵蘭則繼續由丹麥控制,成為關鍵分水嶺。
至於美國對格陵蘭的興趣並非始於今日。1867年,美國向俄羅斯購得阿拉斯加後,時任國務卿西華德(William H. Seward)曾提議向丹麥購買格陵蘭與冰島,但未能成案。二戰期間,納粹德國占領丹麥,美國隨即在格陵蘭部署軍事力量,藉此防止德軍勢力擴張。戰後,時任總統杜魯門祕密向丹麥提出以價值1億元的黃金購買格陵蘭但遭到拒絕。此後,美國持續擴大在格陵蘭的軍力,而政治上,格陵蘭則逐步納入丹麥體制。近年民調顯示,多數格陵蘭人希望未來能實現完全獨立。
雖然川普宣稱丹麥的領土主張僅基於「幾百年前登陸的船」,但國務院的歷史紀錄顯示事實並非如此。1916年,美國與丹麥達成協議,購買丹麥在加勒比海的島嶼作為交易的一部分,當時美國早已正式承認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美國政府當時明確表示,「美利堅合眾國政府不會反對丹麥政府將其政治與經濟利益擴展至整個格陵蘭。」該協議於1916年獲參院批准,並於1917年由時任總統威爾遜正式批准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