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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90天規則 是可以反駁假定

如有與公民結婚的打算,返回美國90天後再結婚並遞交綠卡申請,是比較安全。(圖/123RF)
如有與公民結婚的打算,返回美國90天後再結婚並遞交綠卡申請,是比較安全。(圖/123RF)

讀者問:

我計畫與對象在3月結婚,對象是美國公民。目前,我持有F1-OPT簽證,正處於第一年。近期,我計畫下個月回國探親,家裡老人年紀大了,然後提交相關的移民資料。然而,我了解到有一個關於90天的規則,這讓我感到擔憂。

關於這個規則,我目前的了解有以下幾點:1、該規則在2021年已經被取消。2、我諮詢了四位律師,其中兩位表示沒有問題,我可以在過完年回美後直接提交移民資料(因為我不是持B簽證);另一位律師表示這取決於具體情況(主要是婚姻的真實性,目前提交不受這個規定的限制);還有一位律師建議最好還是遵循這個規則。

如果必須遵守這個規則那意味著我回國過年後返回美國,並且要在回美國三個月後才能提交資料。如果這個規則目前不適用,那我就不需要太擔心。我究竟該怎麼辦?

答:

所謂的90天規則,其實是美國國務院的一個指南。這個指南為領事官員認定申請人是否有虛假陳述,提供了一個框架。這個指南,推定外國人有虛假陳述,假如他們申請簽證後或進入美國90天內的行為,與非移民的身分不一致。這個指南提供了一份非排他性的清單,列出了可推定虛假陳述的行為:

以 B1/B2 非移民身分非法工作;

非移民未獲授權參加某項學習課程;

具有 B 身分的非移民,與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結婚,並在美國定居;

進行任何其他活動,這項活動是需要經過改變身分或調整身分的。

需要指出,1.這只是一個可反駁的推定(rebuttal presumption), 並不是有了上述行為,一定被認定有虛假陳述;

2.移民局2018年的政策手冊裡,提到過國務院的這個指南, 並指出這個指南對移民局沒有約束力,但同時強調,美國移民局官員必須審查申請人案件中的所有因素。經過此類審查後,移民局官員可認定申請人故意做出虛假陳述,假如違規或不一致的行為在領事館面談後不久或入境後不久發生。 2021年7月份,移民局更新了政策手冊。更新的手冊裡不再提到國務院的90天指南。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有F-1簽證,你和你對象已經認識了很長一段時間,你並不是第一次來美國,你結婚的事情是早就定的,只是中間需要回去看望父母。如果你在返回美國後90天內結婚,應不會影響綠卡申請。不過如果你要100%的安全的話,可以等到返回美國90天後再結婚並遞交綠卡申請。

移民局 簽證 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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