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母親再婚拿婚姻綠卡 女兒可申請嗎?
讀者問:
我是離異女士。由於女兒在美國讀高中,不到18歲,我也過來陪讀,用的是旅遊簽證,需要半年回國一次。最近,我在社區遇到一位美國人,對我感興趣,願意與我結婚。我想先把女兒的身分解決。如果我與他結婚,女兒可以很快拿綠卡嗎?
答:
如果你和他結婚後,他可以用繼父的身分申請你女兒。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你和美國公民結婚的時候,你女兒未滿18歲。移民法規定,如果繼父母在孩子18歲生日之前與孩子的親生父母結婚,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繼父母,可以申請讓他們的繼子女移民或調整他們的身分。如結婚時孩子超過18歲,則不可以。
2、你和美國公民必須是真實結婚,而不是純粹為了幫助你女兒拿綠卡。
目前這類申請,需要大概一年半的時間。但根據兒童身分保護法,如果你們結婚的時候,孩子未滿18歲。結婚後,只要移民申請在孩子21歲前遞交,孩子的年齡就被凍結,不再有超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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