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I-130審理5年 子女年齡可倒退計算
讀者問:
我弟弟的I-130移民簽證申請於2010年4月遞交,2015年5月獲得批准,目前案件在全國簽證中心。他有兩個子女,都已超過21歲。如果子女未婚,他們能否與父母一起移民?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進一步處理信函?
答:
按照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由於你弟弟的I-130審理期為五年,因此他子女的年齡未滿21歲,可倒退五年來計算。但很可能子女無法與父母一起移民,因為孩子的年齡計算時間只有在優先日期排到時才會停止。
目前,2月簽證表上中國出生者的兄弟姊妹類別,最終行動日期僅適用於2007年3月22日之前提交的申請案。關於何時可以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進一步處理信函,通常要等到優先日期接近簽證可用性時才會收到。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