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福和MIT聯合聲明 呼籲最高院別阻止平權招生
聯邦最高法院29日裁決,任何在大學招生過程中考慮族裔的作法,都是種族歧視行為,違反美國憲法。這項裁決意味著,加州私立大學未來的招生方式將首次受到限制。
加州私立大學和學院一直將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視為加強校園文化和提高弱勢少數族裔學生畢業率、讓他們成為中產階級的一項有益工具。
史丹福大學校長拉文(Marc Tessier-Lavigne)29日發出聲明說:「史丹福大學的使命是:創造和傳播知識,以造福世界及人類。因此,思想、背景、身分和經歷的多元性,對我們的使命來說非常重要。我對聯邦最高法院今天做出的裁決深表失望。」
和加州其他私立大學一樣,拉文表示,史丹福將繼續透過法律允許的方式,招收多元化的學生。但目前還不清楚史丹福將採取哪些方式。
舊金山大學(University of San Francisco)校長費茲傑拉德(Rev. Paul Fitzgerald)表示,如果他們被要求在入學申請表上取消透露族裔的選項,他們將要求申請者寫一篇短文告知其族裔。
史丹福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發出聯合聲明,呼籲最高法院不要阻止在招生過程中考慮族裔,讓他們維持和過去幾個世代以來相同的作法,因為這是能有效招收到符合資格的弱勢學生的唯一途徑。
史丹福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安東尼奧(Anthony Lising Antonio)說:「加大入學名額是非常稀有的東西,人們非常關心誰能被錄取,誰不能被錄取。有人可能會想,為什麼我們需要透過高等教育來解決這些社會問題?這場運動是我國白人至上主義歷史的一部分,也是對民權運動的長期抵制。」
自1996年加州選民投票通過209號法案、禁止該州公立大學採取平權措施招收學生以來,大學官員一直透過考慮學生生活經歷和學業成績,來錄取各高中最優秀的學生,同時結束使用標準化考試來評估學生,以保持校園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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