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警局改革 警察禁止圍困封鎖
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近日宣布紐約市警局(NYPD)改革,回應民眾在「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期間對市警執法提起的訴訟,新規定禁止警察在面對抗議示威活動時,採取圍困(kettling)、封鎖等武力措施。
市長辦公室表示,2020年5月,明尼亞波利斯市爆發非洲裔佛洛依德(George Floyd)被白人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跪頸致死案,在全美掀起軒然大波,數十萬紐約市民自發走上街頭,抗議警察暴行和刑事司法系統中的種族主義弊病。
在此期間,紐約市警與抗議者爆發激烈衝突,曾使用「圍困」手段控制人群,繼而「封鎖」示威者禁止其離場。更有甚者,在布碌崙(布魯克林)大軍廣場(Grand Army Plaza)的一次示威中,一名警員穿著防暴裝備向示威者扔單車。
市警局的行為遭到了州檢察長、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紐約公民自由聯盟(New York Civil Liberties Union)、及眾多示威者的起訴。「我永遠不會忘記2020年夏天,抗議暴力的人遭受市警局施加的暴力,這些公務員口口聲聲說要服務和保護市民,但卻將我強行拘留。作為一名合法抗議不公正的公民,我對生活在這個城市感到害怕。」原告勞倫(James Lauren)表示。
為了和平解決這些訴訟,亞當斯宣布推出市警局與示威者互動的明確協議,並為逮捕指定四級具體指導方針。第一級允許和平抗議,若抗議活動將阻塞重要基建時,則升級為二級,市警局可以通過增派人手等干預;一旦有示威者實施犯罪,則再升級為三級,市警局將著手處理違法人員,必要時出動特種部隊;第四級、也就是最高等級,將是當抗議者試圖進入敏感地點時,市警局可以發布驅逐令。
根據協議,市警局將對新四級方法採取培訓,之後成立由原告律師、州檢察長辦公室、市司法局、市警局、警察工會、市調查局組成的委員會,三年召開一次會議,審查市警局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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