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法糾紛…禁售鵝肝案 最高法院不介入
FOX電視台報導,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22日表示,將不會捲入加州禁止鵝肝在該州銷售,有關虐待動物法的糾紛,並保留下級法院駁回此案的裁決。
鵝肝是由強制餵食的鴨和鵝肥大肝臟製成,動物福利組織支持禁止銷售的州法。與往常一樣,當天法院並未就拒絕審理此案發表評論,僅表示不會審理此案。
鵝肝法並未完全禁止加州人吃鵝肝。法院裁定,居民仍可從外州生產商訂購並寄送給他們,加州餐館和零售商仍被禁止出售或贈送。
鵝肝相關案件已在最高法院被擱置,法官正審理另一起涉及加州另一項虐待動物法的不同案件,那是有關加州豬肉銷售。在此案中,法律要求更大的養豬空間,而豬肉產業表示,該裁決將導致全國範圍內豬排和培根成本上漲。
事實上,加州的鵝肝法早於豬肉法,且於2012年7月生效。法案內容包括「強迫餵食一隻禽鳥,使其肝臟超過正常大小的產品,不得在加州出售。」
加拿大農民和家禽產品生產商,與總部位於紐約的哈德森河谷鵝肝公司(Hudson Valley Foie Gras)就該法提起訴訟。最近,初審法院駁回此案,聯邦上訴法院同意此結果,最高法院選擇不介入的決定,保留上訴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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