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森:加州死刑制度有種族偏見 非裔、西裔判死不成比例

州長紐森(Gavin Newsom)聯同六名現任和前任地區檢察長組成的加州檢察長聯盟,26日共同向加州最高法院提交備忘錄,指加州當前死刑判決制度,以種族偏見和武斷方式實施,並不公平,並導致違憲的任意判決。
六名檢察長包括:舊金山檢察長博徹思(Chesa Boudin)、康曲柯士達縣檢察長貝克頓(Diana Becton)、前洛杉磯檢察長賈西提(Gil Garcetti)、前舊金山檢察長賈斯康(George Gascon)、聖他克拉拉縣檢察長羅森(Jeffrey Rosen)、聖荷昆縣(San Joaquin)檢察長薩拉扎(Tori Verber Salazar)。
該備忘錄指出:「加州現行死刑法,死刑是任意判處……且選擇接受死刑的被告受到影響因素,例如地理位置、被告是否由公辯律師辦公室或法庭指定的律師代表,以及不被允許的因素,如被告和受害者的種族。缺乏程序要求,例如加重舉證責任和陪審團一致同意,擴大了武斷性,違反憲法規定,死刑是保留給最壞情况的違法行為。」
紐森說:「加州現行的死刑判決制度,一直都受到種族主義影響。自始以來,美國死刑被不成比例地適用,所有加州居民都有權得到公正的陪審團審判,這是個生死攸關的問題。」
他表示,死刑犯在生死判决過程中,需要得到保護,這種保護將由陪審團裁决中合理懷疑下的一致性,和證據提供要求。
博徹思說:「我長期以來反對殘酷和不公正的死刑做法。加州死刑制度違反憲法的保護原則,不符合人道價值觀,且以種族偏見方法實施,當受害者是白人、或被告是非裔或西裔情况下,不成比例地判處死刑。」
賈斯康指出:「死刑不能讓我們更安全,處決一個無辜的人有嚴重的風險,每次處決要花費3億元,這種做法違反憲法。2012年以來,在洛杉磯被判死刑的23人中,有22人是有色人種。這種完全不同的適用範疇,是不公正法律制度的標誌。懇請加州最高法院終止任意適用死刑的做法。」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