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學區非公民投票權復活 11月選舉可投票

被高等法院裁定違憲的舊金山聯合學區非公民投票權,31日在上訴法院復活,但是否能維持下去還是未知數。
舊金山第一地方上訴法院(First District Court of Appeal)31日以3比0的票數,批准舊金山市府要求擱置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奧默(Richard Ulmer)7月29日裁決的請求。奧默的裁決指出,這項允許非公民家長在舊金山聯合學區選舉中投票的城市條例,違反了憲法。
上訴法院的決定意味著,在案件進行上訴的期間,非公民家長仍然可以在11月的選舉中投票。上訴法院沒有說明是否認同意奧默的裁決,表示只是因為法官頒布了「強制」命令,要求將這項法令攔置在上訴法院裡。
法官們還表示,質疑高等法院裁決的個人和團體並沒有說明如果裁決在上訴期間維持有效,會對他們造成「無法彌補的商業或職業傷害」。
但是,代表舊金山市府的律師認為,公民「可以」投票,並不妨礙當地政府允許非公民投票。
加州憲法明文規定:「年滿18歲且居住在本州的美國公民可以投票。」
奧默認為,憲法的敘述只允許公民投票,而且,投票資格是一個全州的問題,舊金山這類自治城市的權力「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
舊金山2016年通過了允許非公民家長投票的N提案(Proposition N),但到目前為止,非公民投票率一直很低,可能是因為擔心投票訊息會被移民官員取得。舊金山選務處官員指出,今年2月舉行的學區委員罷免選舉,約有18萬選民投票,投票的非公民只有238名。
反對非公民投票權的主要原告雷西(James V. Lacy)表示,上訴法院的決定,將讓這些很可能是非法的選票,在即將到來的舊金山選舉中被計算進去。
領導著保守組織美國司法基金會(United States Justice Foundation)和加州公共政策基金會(California Public Policy Foundation)的雷西說:「在這個民眾對選舉誠信高度懷疑的時期,上訴法院批准了擱置裁決,這讓公民擔心他們的選票可能被非法選票稀釋。儘管如此,我們樂觀地認為,我們將在上訴中獲勝,同時,在未來的選舉中,違憲稀釋舊金山公民選民選票的作法,將會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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