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二審改判無罪。(路透) 韓聯社報導,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二審改判無罪。 首爾高等法院去年11月判處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現在確定推翻初審結果,改判無罪。若終審有罪定讞,他10年內就無法參選總統,形同總統夢碎。 李在明 民主黨 南韓 上一則 談判露曙光 烏俄達成黑海停火協議 下一則 全面停火卡關?俄烏和平協議談判 川普認了「普亭恐在拖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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