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打房打到小民 戶籍妻離子散
台灣房屋稅2.0新制上路,頻傳「意外」。但勾列錯誤僅是技術性問題,新法原要打擊囤房大戶,實際上卻重擊不只一房的民眾,且近來許多家戶大遷戶籍,也造成戶籍登記大亂。
由於房屋稅是地方稅,但中央管控「總歸戶數」,必須連動各地房屋的實際使用狀態,其實頗為複雜,以致新制甫上路,轉換自住與非自住房屋資料出問題,產生不少「房屋稅算錯」的烏龍。
但房屋稅算錯的問題事小,新法規定房屋必須登記戶籍才能獲得「自用」優惠稅率,其實未必合理,影響民眾權益也更大。
例如,許多民眾因為繼承等諸多原因擁有房屋,也非豪宅,依法在三戶之內都不算「囤房」,但若未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登記戶籍,即使是自用,且未作出租或其他使用,仍必須繳納稅率較高的「非自用」房屋稅,既不合理,也不符實際使用情形。
在這種法律規定下,三戶以內的屋主若未移籍,就須繳付高額房屋稅,變相成了「被打房」的冤大頭;若要享受自用優惠稅率,可能出現先生戶籍登記在A房,太太登記B房,孩子登記C房,實際同住的一家三人,為了節稅,變成三個戶籍,未免太過荒謬。
政府近年一再強調簡政便民,但新制房屋稅,能否打擊真正囤房大戶猶未可知,卻害不少民眾忙著遷戶籍,戶籍登記變成「妻離子散」,絕非戶政單位樂見。財政部延長遷籍只能治標,若要治本,還是該回頭檢討修過頭的新法。
另外,不少自住房屋遭列「非自住」,導致稅金倍增,北市已重印5萬多分稅單,新北市部分,民代估約8萬件稅單受影響,批政府把關不力擾民。新北稅務官員直指系統由中央設計、全國使用,恐不只雙北出問題。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昨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解釋,北市主要是轉換自住與非自住房屋資料時出問題,市府已發現差異、重印稅單;呼籲所有納稅義務人暫時不要繳納,已經繳的也會退稅,並延長自住申報期限至6月2日。
5月開徵的房屋稅適用囤房稅新制,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台只有一戶自住房屋且非豪宅,即享優惠稅率1%;合計共兩戶、三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1.2%;相較非自住稅率1.5%到4.8%,仍很優惠。
不過,北市稅捐處發出107萬件稅單,統計已近5萬件誤列非自住稅率,溢收100元至上千元台幣(約31美元)。接著新北市也有上千市民驚見繳款書的自住房屋被誤列為「非自住」,稅額暴增三倍,實際受影響件數尚在統計中。詢問其餘四都,暫未見錯列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