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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猥褻男童遭羈押 竟又偷摸舍友下體 這下得多關9個月

桃園顏男因犯下猥褻男童案遭羈押於桃園區龍壽街的桃園看守所內,竟又趁夜偷摸同舍收容人的下體,桃園地院審結,將顏男依妨害性自主罪的乘機猥褻罪,再判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園顏男因犯下猥褻男童案遭羈押於桃園區龍壽街的桃園看守所內,竟又趁夜偷摸同舍收容人的下體,桃園地院審結,將顏男依妨害性自主罪的乘機猥褻罪,再判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記者陳恩惠/攝影)

台一名有多次妨害性自主、竊盜等前科的顏姓男子,去年又在某公園對未滿14歲少年強制猥褻,遭關押於桃園看守所內,去年6月間凌晨趁同房收容人A男熟睡之際,徒手隔著A男的短褲撫摸對方的小雞雞,案經A男向所方報告,桃園地檢署依法起訴,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乘機猥褻罪,將顏判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顏男前因強制猥褻案件,經桃園地方法院2017年審理後判處徒刑1年2月確定,於2019年7月19日執行完畢。詎料,他仍不知悔改,去年6月案發前後,顏男與A男皆是桃園看守所的同房收容人。顏卻於同月9日凌晨0時35分,在舍房內,見A男熟睡,竟基於乘機猥褻犯意,利用A男不知抗拒的機會,徒手隔著A男短褲撫摸A男下體,以此方式對A男猥褻得逞,經A男 向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報告,調閱舍房內監視器,確認顏男犯行函送桃檢偵查起訴。

法官審酌,被告顏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不顧告訴人A男的性自主權及人性尊嚴,利用告訴人熟睡之際,擅對告訴人進行乘機猥褻行為,使告訴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及折磨,被告於檢方偵訊時先否認後認罪及於法院認罪的犯後態度尚可、被告前已因強制猥褻罪、乘機猥褻罪服刑完畢,仍未悔改而再犯,又於此件之前2023年4月10日對14歲以下少年犯強制猥褻罪(經桃園地院已判處徒刑4年6月確定),顯見被告行為亟待矯正等情狀,量處主文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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