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壇5人涉賄1.45億人民幣 同日宣判最高到無期徒刑
隨大陸整治足壇貪腐,3月26日至少五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繼陸方稍早發布中國足協前主席陳戌源一審被判無期後,湖北各地法院陸續發布中國足協前副主席于洪臣、前足協常務副秘書長陳永亮、中超前總經理董錚、前武漢足協競賽部長劉磊四人分別被判13年、14年、8年、2年半的消息,以上五人涉賄超過人民幣1.45億元(約2008萬元)。對此,中共黨媒人民網仍發表評論強調,「足球領域反貪腐沒有終點」。
據今晨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中國足球協會前主席陳戌源受賄案,於26日上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陳戌源在2010年至2023年,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8103萬餘元,其中人民幣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通報還稱,他「收賄時間長而且次數多」,在長達13年的時間裡受賄217次。
接著,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通報對中國足協前副主席、中國田徑協會前主席于洪臣的一審公開宣判內容,他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收賄人民幣2,254萬餘元,13年間先後接受賄賂54次,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其他還有湖北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嘉魚縣人民法院,分別對陳永亮、董錚、劉磊的受賄、行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其中,陳永亮是中國足協前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部長;董錚是中超聯賽前總經理;劉磊曾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部長、武漢市足球協會競賽部部長、武漢市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
據宣判內容,陳永亮被判有期徒刑14年,處罰人民幣220萬元,董錚被判8年,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劉磊被判2年辦,罰金人民幣30萬元。經審理,公訴人稱陳永亮憑藉其中國足球「老人」的地位,2015年至2022年的8年內歛財51次,收賄金額人民幣1934.444萬元,董錚2014年至2021年間收賄38次達人民幣2200多萬元,劉磊則在不同的職位收到人民幣52萬元的「感謝費」。
就大陸官方通報內容,上述被告在庭審中認罪悔罪,並在陳述環節道歉,陳戌源以近10秒的90°鞠躬,向大陸球迷公開道歉,表示「我無臉面面對廣大球迷」;于洪臣說,「讓喜愛足球項目的國人不斷失望,嚴重傷害了廣大人民群眾對足球項目的熱愛和期盼,極大地傷害了全國球迷的真摯感情」;董錚稱,他沒能拒絕中超不良圈文化的侵蝕,在圍獵中迷失了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在五人案件同日集中宣判後,中共黨媒人民日報發表「人民網評」,直言足壇反腐敗未完成時,強調徹查足球領域系列貪腐案件,深挖背後的問題根源正當時,足球領域反貪腐沒有終點,要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堅決消除靠體育吃體育、靠足球吃足球等亂象,徹底清理足球領域腐敗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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