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對史坦普中國子公司開罰「未按程序評級」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2日公告,對國際評級機構史坦普(S&P Global Ratings)的中國子公司罰款人民幣212萬元(約29.48萬美元),原因包括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開展信用評級業務等。
人行公告指出,史坦普中國未按規定向信用評級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報送報告,違反一致性原則,被處以警告及上述罰款。公司時任評級分析總監Eastham亦被警告及罰款人民幣3萬元(約4171美元)。處罰決定日期為去年11月7日。
同時被罰的還有5家中國評級機構,包括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公司、中證鵬元資信評估公司、遠東資信評估公司、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公司、聯合資信評估公司,罰款總金額人民幣3446萬元(約479.12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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